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意识,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县(区)以及乡镇生态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把贫困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是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指导定点帮扶村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帮扶重点,协调各方力量,抓好定点帮扶工作。加强项目申报指导,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及资金倾斜支持。加强对驻村干部动态管理,激励驻村干部带动村组干部,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三是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加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抓好“千吨万人”乡镇重点水源地的整改,10月底前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持续推进52个行政村“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管力度,保证贫困群众用水安全。
四是扎实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对全市行政村进行分类管理,即不需治理村、提升治理村和实施治理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基础设施投资方式从单纯依靠财政性资金向多元投资、融资还货、多方参与、合作方式等转変,广泛运用多种渠道拓宽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渠道、筹集建设经费。确保贫困地区水环境质量达标。
五是全面开展网格化建设,建立安全治理体系。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推动建立全域覆盖、责任明确、信息共享、精准效能的生态环境安全治理体系,将信息化建设逐步融入网格化监管。投资1500余万元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三级统筹”已启动,通过市县两级统筹的方式提高雅安市生态环境系统的运行效率,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推进全市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智慧监管。
六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基层环境保护队伍的业务水平。采取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业务能力提升。利用广播、宣传栏、电视媒体等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引导群众自觉提升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