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创建省级生态县通过预验收
发布时间:2012-12-21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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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我市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的细胞工程建设,按照省生态办的要求,2012年12月19日,市生态办组织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对宝兴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进行了预验收。宝兴县县长马军、县委副书记石章健、副县长明登英参加预验收。
验收组通过听取宝兴县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阅创建工作文件、档案资料、对照创建考核指标核查相关数据和支撑材料形成预验收意见:宝兴县建设省级生态县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得力、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创建省级生态县的6项基本条件和33项建设指标已完成,同意通过预验收,并报省生态办申请核查验收。
市环保局副局长朱子义代表验收组提出建议意见:一是希望结合雅安市建设国际化区域化生态城市要求,把生态细胞工程建设推向深入,抓好生态家园、生态村、生态乡镇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二是继续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认证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尽快完成验收;四是进一步完善创建支撑材料;五是加大生态县建设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生态县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态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