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环境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组织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
(二)雨城、名山(含经开区)两区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从事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三)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以上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皆需为在雅注册单位。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环规〔2022〕6号)(见附件1)执行。
三、申报评审专业
环境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管理。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登录评审系统,选择雅安市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进行申报,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专业请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对口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申报材料按照《雅安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见附件2)执行。
1.市属单位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所在事业单位审核推荐→市级主管部门审核→中评委审核。
2.区属单位申报人员:个人申报→所在事业单位审核推荐→区级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审核→中评委审核。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材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须在评审系统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后审核所在单位申报人员信息,在评审系统内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审核纸质资料。
(三)审核。请各审核部门、单位及时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评审系统中注明原因。如有需进行委托评审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审核提交时在“是否委托评审”处选“是”并上传委托评审函。
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填写《雅安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以下简称《破格申报表》)(附件3)。申报人须提前将《破格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后上传至评审系统,原件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并装订报送。
(四)复审。中评委办公室按规定对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报送。复审通过后,评审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其他佐证材料一份(提供内容应与评审系统内上传资料完全一致,不得另加附页,加盖骑缝章),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送审单位须填写《雅安市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见附件4),一并报送。
(六)组织评审。中评委办公室将复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提请中评委开展评审。
1.破格评议。破格参评人员,由中评委组织召开破格评审会,破格评审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答辩。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现场答辩(全员答辩)。 答辩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员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专业组评议。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4.评审会议。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七)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在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评审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中评委办公室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下载和打印。委托市生态环境局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由市生态环境局将结果函告委托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
(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通过工作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报送材料时,中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人(含答辩费60元),初评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
(四)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定。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职称评审申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通过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六、申报受理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12月5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有关部门、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12月6日12: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有关部门、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2:00前完成网上审核。
(二)现场收件安排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318办公室),联系人:赵世呈、杨嫣然,联系电话:0835-2243062。
附件:1.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雅安市环境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3.雅安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
4.雅安市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