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现将2012年11月全市主要河流地表水、雅安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以及雅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 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11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重点流域的3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进行了例行监测,其结果如下:
雅安境内重点流域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断面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均能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青衣江水冲坝断面实际为Ⅲ类,水质良好,青衣江龟都府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实际为Ⅱ类,水质优。上月三个监测断面实际为Ⅱ类,水质优。
二、 环境空气质量
11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指标采取了连续自动监测;并对市区大气降水(酸雨)进行了监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0天,达标天数30天,达标率为100%。上一年同期全市监测天数30天,达标天数30天,达标率为100%。
(二)大气降水(酸雨)评价
本月采集雨样8个,降水pH值范围5.70-6.20,降水pH均值5.91,属于非酸雨。去年同期采集雨样12个,降水pH值范围5.61-6.00,降水pH均值5.76,属于非酸雨。
三、声学环境质量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12年11月5-6日对雅安市4季度城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为:1类区原市建委(烈士陵园旁)、市建设局,2类区为西大街180号大院、雨城花园,3类区为沙湾(市人行宿舍),4a类区为建安厂、木检站。
1类区:昼、夜间无超标,上一年同期昼间0.5小时超标,超标率为3.1%,夜间无超标。
2类区:昼、夜间无超标,上一年同期昼间0.5小时超标,超标率为3.1%,夜间0.5小时超标,超标率为6.3%。
3类区:昼、夜间无超标,与上一年同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