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15-06-05 11:3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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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现将20155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14天,良17天,无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本月全市首要污染物PM2.55天,占16.1%PM1010天,占32.3%PM2.5PM10同为首要污染物有2天,占6.5%

天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4天,良24天,轻度污染3天,无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3%,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6.4个百分点。

1 20155月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月均值浓度表

城市

(或具体点位)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毫克/立方米

臭氧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雅安市

11

24

0.965

75

58

34

1.92

天全县

28

30

80

0.97

注:

1.城市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SO2、NO2、PM10、PM2.5的月均值浓度为有效监测天数的日均值浓度算术平均值;CO为日均值的95百分位数;O3为最大日八小时浓度值的第90百分位数。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1 20155月雅安市环境空气污染级别比例分布图

二、降水

本月共采集雨样20个,其中酸雨(pH≤5.6)样品0个,降水pH值范围7.01~7.77,平均值为7.25,酸雨频率为0,最低pH7.01518日于市气象局测得。去年同期降水pH值范围5.20~6.90,平均值为5.75,酸雨频率为16.7%

2 2015 5月雅安市酸雨污染状况

污染程度

酸雨频率%

城市名称

重酸雨区(pH≤4.5)

0

雅安市

中酸雨区(4.5

0

雅安市

轻酸雨区(5.00

0

雅安市

非酸雨区(pH>5.60)

0

雅安市

注:1.降水评价采用《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HJ/T165-2004).

2.污染程度分为重酸雨区(pH≤4.5)、中酸雨区(4.5)、轻酸雨区(5.00)、非酸雨区(pH>5.60)。

3.酸雨频率%在0~100之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划分区间进行统计。

比如:0、>0~≤40、>40≤80、>80~≤100。

三、降尘

本月雅安市降尘量为4.2 t/km2·30d,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环比无明显变化,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以我市清洁对照点—六一研究所本月监测值3.6 + 3 t/km2·30d的标准限值。

四、地表水水质

20155月,大渡河流域控制断面禁门关和两河口、出境断面三谷庄、青衣江流域控制断面水中坝、出境断面龟都府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Ш类水域标准,除青衣江水中坝实际为Ш类外,其余均为Ⅱ类,水质优,断面达标率为100%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均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同比、环比断面达标率均系统,水质无明显变化。

3 20155月雅安市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评价结果表

断面名称

所在地

规定

类别

上月

类别

上年

同期

本月

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水中坝

雨城区

Ⅲ类

Ⅲ类

Ⅲ类

Ⅲ类

龟都府

雨城区

Ⅲ类

Ⅱ类

Ⅲ类

Ⅱ类

三谷庄

汉 源

Ⅲ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禁门关

天 全

Ⅲ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两河口

天 全

Ⅲ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21项评价指标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酚、汞、铅、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铬(六价)、氟化物、总磷、氰化物、硫化物、砷、化学需氧量、铜、锌、硒。

3.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取超标倍数最大的前三项为主要污染指标。

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5年5月雅安市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项目24项指标监测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Ш类水域标准,水质优良,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均达到标准限值,单独评价指标粪大肠菌群达到Ш类水域标准,水量达标率为100%,同比、环比达标率均相同。

自动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5月青衣江猪儿嘴断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实际为Ⅰ类,水质优,同比、环比均无变化。

4 20155月雅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结果表

所在地

水源地

断面名称

水源地类

取水量

(万吨)

达标

水量

(万吨)

水量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超标项目

上年

同期

上月(季度)

本月(季度)

雅安市

猪儿嘴

河流

102

102

100

100

100

天全县

响水溪

地下水

110

110

100

100

100

名山区

徐家沟

河流

52

52

100

100

100

东岭山庄

河流

70

70

100

100

100

荥经县

王河坝

河流

80

80

100

100

100

芦山县

大岩腔

河流

91

91

100

100

100

羊圈门

河流

49

49

100

100

100

石棉县

伊水潭

河流

91

91

100

100

100

注: 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2.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

3.单独评价指标为总氮、粪大肠菌群。

六、城市功能区噪声

按照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我市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分别为:1类区为原市建委(烈士陵园旁)、市建设局;2类区为西大街180号大院、雨城花园;3类区为沙湾(市人行宿舍);4a类区为建安厂、木检站。

2015年2季度监测结果表明:

1类区:昼间原市建委监测点位超标,昼间达标率为50%,同比、环比均下降50个百分点;夜间均超标,达标率为0,同比、环比均下降100个百分点;

2类区:昼夜间达标率均为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

3类区:昼夜间达标率均为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

4a类区:昼间达标率均为100%,同比、环比均无变化;夜间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100个百分点,环比上升50个百分点。

5 20152季度雅安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功能区类别

1类

2类

3类

4a类

监测点次

2

2

2

2

1

1

2

2

达标点次

1

0

2

2

1

1

2

2

达标率%

50

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注:1.省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2.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4类。1类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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