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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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轮发电机组增容技改项目 | 四川雅安石棉县 | 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四川鑫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内实施水轮发电机组增容技改项目,项目于2012年5月技改完成。主要内容为:对水轮发电机组通风系统进行改造:更换发电机空气冷却器、加装定子上下环形挡风板;增容技改后引用流量增加51立方米/秒。本次项目为补评。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6.6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本工程对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改造,不涉及土建工程。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措施。目前电站通过单台机组基荷发电引用流量(即下泄流量)为165.4立方米/秒,或泄洪洞下泄,满足最小下泄生态流量102立方米/秒要求。通过水调自动化水情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且该数据通过GPRS通讯模块传送至长江委及四川省。龙头石水电公司已建立了龙头石鱼类增殖研究站,并委托了专业公司在站内开展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库区所需放流鱼类的增殖研究保护工作。在库区已连续开展15年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餐饮油烟,配备油烟收集装置和油烟净化器(1套)。 3.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5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厂区沟渠排入大渡河;生活区餐饮废水经隔油池(4.5立方米)预处理后和生活区其他生活废水进入生活区化粪池再汇入4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O+MBR处理工艺)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生活区沟渠排入大渡河。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均拉至石棉县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废透平油、废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电站库区漂浮物由专业公司进行打捞后,按固废相关规定分类处置。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将项目高噪声的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布置于车间内部及车间中部,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对水轮发电机组采取减振降噪,采用设备基础安装防振垫等,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废透平油储存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渗透系数≤1.0×10-10厘米/秒,废透平油储存池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化粪池等地坪或池体采取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米,渗透系数≤1.0×10-7厘米/秒);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一般地面硬化,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危废管理制度;建立水质污染预警系统,设立常规监测断面,加强污染事故的信息反馈,并及时通知下游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事故培训,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设置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