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安市公安局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09 10:3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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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安市公安局

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行为专项行动的报告

省环保厅,省公安厅: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紧密围绕《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环发〔2013〕126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5〕22号),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环境安全,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此次涉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市环保局安排专人与市公安局进行了工作对接,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雅市环发〔2016〕87号),制定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市环保局确定由环境监察支队牵头负责专项检查、现场询问、勘查、记录等事宜;污防科具体负责技术支持工作,包括提供核定检查企业名单、配合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台账、转移联单等;环评科负责提供相关企业环评审批资料;监测站负责通过开展监测等手段为查找违法犯罪证据提供技术支撑;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做到了上下思想统一、安排部署到位、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现场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基本情况。

2015年,我市申报登记的涉危险废物企业61家,危险废物产生量10.02万吨,其中企业内部处置利用9.71万吨,委托外单位处置0.1万吨,贮存3.8万吨(其中往年贮存3.59万吨),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医疗废物、废矿物油、电镀废渣、电解锌废渣等;危险废物处置企业2家,均为回转窑综合利用电锌废渣工程,并且都取得了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二)现场检查情况。

1.水电站现场检查情况。我市对13家规模较大的水电站开展了检查,其中青衣江干支流水电站均与我局签订了《青衣江干支流水电站环境管理责任书》,检查中发现,各水电站均对废油的产生单独设立了机油储存库,废旧机油有专门油桶收集,建立了废油产生、处置台账,部分电站废机油由自己进行过滤处置,部分电站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理合同交由其处置,废机油转移过程中有转移联单。但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台账不规范,部分水电企业也只有委托单位开具的收条,无规范的转移联单等问题。

2.医疗机构检查情况。我市对各级市、县级医院及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市、县级医疗机构重视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按要求制定有管理计划和制度,记录有台账,医疗废物收集后交由雅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收集、转运、处置,分类收集、暂时储存、集中运输处理台账清楚。但部分乡镇卫生院由于规模不大,分布太散,交通不便,加之医疗垃圾产生量较少,乡镇卫生院医疗垃圾毁型后焚烧填埋。

3.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情况。全市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抽查,经查,由于废油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可用于农业机具润滑或添加在单缸汽油机机器,汽修厂除去利用的废油后剩下的量更少,大部分维修企业未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要求进行处理,无专门的废油堆放场地,未建立台账。

4.产生危废工业企业检查情况。我市长期保持对危废产生企业的高压态势,经查,大部分涉危险废物企业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制度,按要求按年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时申报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以及贮存、处置资料;各企业均建立了台账记录,登记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情况;三是按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标志标牌,设置了固定场所堆放危险废物并做好了“三防”措施,制定了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等进行规范管理。

5.危废处置企业检查情况。全市现有危险废物持证企业2家(石棉县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石棉县汇得利锌业有限公司),经查,除石棉县东顺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15年接受了跨境转移处置的含锌废渣1234.17吨外,其余均处置的是本单位产生的电解锌废渣。2家企业管理较为规范,危废接受、处置台账、相关转移联单比较完善。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存在暂存场地制度未上墙,医疗废物档案资料不齐全、未按要求分类,个别医院收集容器不规范等问题。

2.部分电站废矿物油堆放处无标识标牌,无台账记录,资料不齐、档案不完整,对废油处理处置不规范。

3.机动车维修厂规模小,分散性大,危险废物未按照要求规范性管理,没有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不利于废机油转移联单制度的执行。

4.部分企业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未按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堆放处无标识标牌、缺少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5.大部分工业企业专职管理人员少,一旦管理人员不在,临时接替人员不能有效对危险废物开展管理,企业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混乱。

6.持证企业和非质证企业管理上还存在差异,非持证企业管理还存在不够规范,需要加强和改进,有的企业还存在危险废物分类堆放不够规范,采取临时隔离措施。

7.个别企业如危险废物长期堆放,未能找到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对全市涉危险废物单位的巡查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不同管理流程,如实记录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等环节的情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方案及登记备案工作,进一步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做到早防范、早报告,力争把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加强与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的联动,对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个人,应查明其接受的危险废物来源,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方法,非法经营的时间跨度,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等,并依法严惩相关的企业和个人。

4.严把在建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5.探索适合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点的监管方式,克服其规模小,点多面广不易监管的困难,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废油的违法行为,做到监管不留死角。

6.切实广泛宣传,完善环保和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让群众都支持参与危险废物监管,并向社会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及邮箱。加大排查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积极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特此报告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雅安市公安局

                   2016年9月9日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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