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29日我局拟对《雅安天全顺河至安山11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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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天全顺河至安山110千伏线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
三、建设单位:四川雅安安山钢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①顺河~安山110kV线路新建工程:顺河段新建线路长度0.95km(顺河侧架空0.9km+顺河侧电缆0.05km),采用单回三角架设,新建3基铁塔;依托利用与本项目同期建设的110kV开炭线同塔双回路段单边架线3.1km。安山侧新建架空线路长度1.0km,采用单回三角和垂直架设,新建3基铁塔;利用已建110kV城岗线同塔双回路段既有线路12.5km,铁塔39基;②顺河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顺河220kV变电站间隔设备已建成,本次仅对间隔二次保护、计量及通信设备改造或新增,不新增用地;③通信工程:工程同塔双回路段架设两根48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架设一根48芯OPGW光缆,总长度2.1km。两端采用阻燃光缆埋地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景观和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对占地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和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装袋运走;采用自然恢复、人工恢复的方式进行植被、地貌恢复; 2.对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进行冲刷防护,减轻其他次生地质灾害对附近河谷灌丛植被的破坏;禁止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下河(溪流); 3.对施工人员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采取围栏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 4.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新建施工运输道路,尽量不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如需新建人抬便道需避让郁闭度高的林地,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林木砍伐; 5.铁塔施工、牵张场、架线施工均应避让植被密集区,占用植被以低矮、稀疏的灌丛、草丛为主,场地宽敞平坦,以减少场地平整引起的水土流失; 6.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随意鸣笛等,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7.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 8.在施工期间一旦发现保护动物,应立即停止周围200米范围内所有施工活动,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可通过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控制: 1.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禁止在午休(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噪作业,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施工的,尽量选择在放假期间进行,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告知沿线居民,严禁在高考期间进行施工; 2.在施工招投标时,将施工噪声控制列入承包内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 3.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运行;施工场地采取围挡,优化场地总平面布置,强噪声的施工机械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在集中居住区等敏感地点附近施工时需修建临时隔声屏障;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4.加强车辆管理,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临近敏感点时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与周围学校、居民沟通,防止扰民纠纷。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裸露地面及时采取覆盖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或防尘布遮盖,避免运输途中物料散落;风速四级以上暂停土方开挖,同时采用覆盖堆料,洒水抑尘等措施。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和监管工作。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积极推行文明施工,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等措施,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设施收集后用于农肥;扩建间隔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拟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线路塔基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对工程建设产生的弃土弃渣,在塔基处夯实后进行植被恢复。 (六)对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措施 项目涉 1.项目建设优化措施。施工开始前, 2.减缓对景观和生态系统影响的措施。优化各工程的设置方式,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行走路线,将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局限在建设工程附近一定范围内,防止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不得在遗产保护管理范围内设置各类渣场和拌料场,不得将各类建渣堆放在溪流、河流附近,避免二次灾害;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严格管理施工,严禁施工人员捕捞和捕猎遗产保护管理范围内的动物,尽力维持生态系统的物种结构;严格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和批准的占地范围开挖修建,以减小工程对地表的破坏,避开雨季施工,降低建设期水土流失量; 3.减缓对生物群落、主要保护对象影响的措施。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和管理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单位与遗产地签订野生动植物保护协议,在施工营地等显要位置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投运后,除塔基占地为永久性占地外,其它占地均为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不影响其原有的土地用途,在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3.加强用火管理, 4.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 5.线路维护和检修中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禁止维护人员进入遗产地核心保护区和保护区范围; 6.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7.在线路巡视或检修时,若保护动物,严禁惊吓、追赶、拍照等行为,同时应立即停止维护检修作业,待保护动物离开后,方能继续开展维护检修作业; 8.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迹地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遗产地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2.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3.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降低线路的电晕; 4.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5.根据线路施工设计,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5.0米,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线路通过公众 6.架空线路运行后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采取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安山110kV变电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内“二级生化(A2/O+MBR)+消毒”处理后回用于浊循环补充用水,不外排。 (五)地下水及土壤保护措施 含油设备加强检查维护,无“跑、冒、滴、漏”现象,不发生油类流入地下水、渗入土壤情况。 (六)固体废物 项目线路运行后无固体废物产生,安山110kV变电站产生的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收集后送至厂家回收利用;变压器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旧电池由厂家回收。 (七)风险防范措施 设计阶段合理选线,避让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对于不能避让的林区,首先应采用高跨设计;如无法满足高跨要求时,砍伐范围按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和净空距离确定,并考虑导线静止时,按照最小工频电压间隙校核树木倾倒过程对导线的距离;穿越林区和草地时,导地线金具采用双联双挂点,接地装置加大埋深,必要时安装避雷器,提高线路运行可靠性。加强巡查,及时发现线路故障并维修解决问题。沿线林区和草原建立微小火源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火源。线路投运后微小火源在线监测系统移动至附近最高塔位铁塔上,实现运行期间山火监测。巡查采用当地人员,同时在进入巡查区域前认真检查衣物,确保不带入外来物种;在巡查期间观察巡查区域,若发现外来物种入侵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同时, (八)监测计划 1.通过对野生动植物的监测了解工程施工和建成运行对陆生生态的影响,掌握陆生生态修复 2.环境监测主要为工程竣工验收时在正常工况下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的监测,监测及分析方法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编制的《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监测点位选择和测量方法按照《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HJ681-2013)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