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石棉县腾龙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24699161296M | 王培禹 | 身份证 | 370421xxxxxxxx7053 | 雅环罚〔2020〕20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 | 该公司产品、原料露天堆放无防扬散措施;循环池水溢流,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 | 罚款 | 对堆放原料、产品无防扬散措施的行为,予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陆佰元(¥ 33,6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循环池水溢流未及时启动应急方案的行为,予以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 38,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柒万壹仟陆佰元(¥ 71,600.00元) | 7.160000 | 2020/12/15 | 2021/12/15 | 2021/06/15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 | 11511624742254472N | ||||||||
| 四川像龙河湖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24MA63RYF22F | 汪学军 | 身份证 | 513125xxxxxxxx2830 | 雅环罚〔2020〕23号 | 《中华人民 | 四川像龙河湖治理工程有限公司石棉县王岗坪乡挖角村砂石厂破碎、制砂工序密闭不完全,未落实密闭措施 | 《中华人民 | 罚款 | 对四川像龙河湖治理工程有限公司石棉县王岗坪乡挖角村砂石厂破碎、制砂工序密闭不完全的行为处3.8万元的罚款 | 3.800000 | 2020/12/30 | 2021/12/30 | 2021/03/30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 | 11511624742254472N | ||||||||
| 石棉县兴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24MA6540B399 | 张锐 | 身份证 | 513125xxxxxxxx1239 | 雅环罚〔2020〕24号 | 《中华人民 | 砂石堆放防未落实防扬散措施 | 《中华人民 | 罚款 | 对石棉县兴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砂石堆放防未落实防扬散措施的行为处1万元的罚款 | 1.000000 | 2020/12/30 | 2021/12/30 | 2021/03/30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 | 11511624742254472N | ||||||||
| 石棉宇鸿砂石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24MA62T3Q1X7 | 丁一 | 身份证 | 513125xxxxxxxx0038 | 雅环罚〔2020〕25号 | 《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 | 石棉宇鸿砂石有限公司危废堆放不规范,无防护措施。 石棉宇鸿砂石有限公司物料(沉淀物)堆放不规范,未落实防尘措施,易造成扬散。 石棉宇鸿砂石有限公司未对堆场场地进行硬化,场地地面存在细浮土,易产生粉尘。 | 根据《中华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 | 罚款 | 对石棉宇鸿砂石有限公司贮存危废,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防护措施的行为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罚款 ,对石棉宇鸿砂石有限公司堆放沉淀物,未落实防尘措施的行为处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的罚款,对石棉宇鸿砂石有限公司未硬化堆场场地,造成粉尘扬散的行为处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的罚款,合计处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130,000.00元)的罚款。 | 13.000000 | 2020/12/30 | 2021/12/30 | 2021/06/30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 | 11511624742254472N | ||||||||
| 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24MA62HK6C3R | 丁一 | 身份证 | 513125xxxxxxxx0038 | 雅环罚〔2020〕26号 | 《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华人民 | 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将危废(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与非危废混堆。 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二期预留场地上接近邻大渡河处倾倒泥浆。 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评要求设置3.5m高围挡。 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堆放物料超过围挡。 | 根据《中华人民 根据《中华人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 | 罚款 | 对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将危废(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与非危废混堆的行为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的罚款;对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二期预留场地上(邻大渡河)倾倒泥浆的行为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的罚款;对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环评要求设置3.5m高围挡的行为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的罚款;对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堆放物料超过围挡的行为处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的罚款。合计对石棉县龙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 410,000.00元)的罚款 | 41.000000 | 2020/12/30 | 2021/12/30 | 2021/12/30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 | 11511624742254472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