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 | 宝兴县:积极探索一案双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1 08:37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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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双查,提高行政效能。2022年12月,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时,发现宝兴县某砂石企业未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堆放砂石原料5亩,造成扬尘污染。在环境行政案件立案调查时,办案人员同步提交了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启动登记,在规范开展调查取证的同时,有效节约了行政资源,实现了一案双查。

科学评估,签订赔偿协议。宝兴生态环境局邀请相关生态环境专家成立调查组,对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估。根据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和赔偿义务人实际情况,综合评估赔偿义务人扬尘污染对生态环境损坏数额为3993元,并在县检察院等部门见证下同赔偿义务人进行了磋商,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替代修复,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在完成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16万元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后,宝兴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索赔权利,督促指导赔偿义务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3月14日,赔偿义务人在宝兴县扑鸡沟国有林场种植香莲树苗280株。用植树的方式替代修复,有利于空气环境稳定向好,更有助于企业懂法守法,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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