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监察执法双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0-09-0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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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雅安市绿舍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800MA6BE7R2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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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现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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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环罚〔2020〕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 该公司的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已建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 罚款 |
| 予以罚款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56,800.00)的行政处罚。 | 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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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8-20 | 2021-8-19 | 2021-8-19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 11511600731599117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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