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总量减排工作简报第1期
发布时间:2012-04-0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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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总量减排
工 作 简 报
第1期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2月29日
雅安市人民政府
转发《四川省“十二五”降氮脱硝工作意见》
近日,市政府转发了《四川省“十二五”降氮脱硝工作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确保“十二五”氮氧化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意见》突出强调要重点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氮氧化物减排指标已被列为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约束性指标,要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必须以《四川省“十二五”降氮脱硝工作意见》为指导,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脱硝工作力度,将脱硝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具体企业。
第二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脱硝重点领域在水泥行业及黄标车淘汰领域,一是现有日产2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增加建设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NCR)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40%以上,确保氮氧化物达标排放;新建、改扩建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应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SNCR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大力淘汰污染物排放高、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二是加速黄标车淘汰工作(黄标车: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第三要求建立工作机制、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根据《四川省“十二五”降氮脱硝工作意见》,对未按要求进行降氮脱硝治理的水泥厂,必要时电力供给部门可采取限电措施,直至其按要求完成降氮脱硝工程为止。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适时启动高排放车辆强制淘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