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我市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立了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了四级监管网格,明确了属地人民政府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和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了“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环境监管体系。
2016年2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都制定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完成了对辖区内的网格划分,明确了各级网格主体和各个网格成员的责任,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全面铺开。
2016年市、县(区)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开展了本辖区内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确定的重点污染源和建设项目进行了严格监管,并实时进行督导和检查。年初市环保局同市安监局针对尾矿库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环境安全检查工作,8月同市公安局针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截止2016年9月,市环保局按照年度计划,开展了重金属专项检查,水泥行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环境监察稽查及排污费稽查等多项稽查工作。
为推进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全市各级环保系统配备了移动执法系统,通过“双随机”检查任务和自发任务,省、市、县三级环保系统实现了随时调取工业污染源信息,随时检查日常监管情况,随时掌握企业整改情况和行政处罚进行情况等,时刻保持对工业污染源的高压态势;全市环保系统充分发挥“12369”环保投诉热线和“12369”微信投诉平台以及各类投诉渠道的作用,接到群众的投诉后,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信访案件分类处理,对属于其他部门的信访及时向信访人解释并协助转交,对属于本部门的信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县(区)及时处理,形成了全系统、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下一步,我局将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积极建议市政府健全第四级网格建设,设立环境保护监督员,做到每日监督巡查,真正将环境保护工作渗透网格的每个细胞,做到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