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市环发〔2013〕193号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雅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局属各单位:
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窗口。为做好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转变部门职能,接受公众监督,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保障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信息中心承担环保局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任务。门户网站的内容由区县环保局、局属各单位共同保障。应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促进市局门户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管监察、环境监测和公共服务等部门职能有关的信息,畅通环保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渠道。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以服务公众为重点,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内容保障的基本方式
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来源于各区县环保局、局属各单位、市主要媒体、网站。采取各区县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提供、网上抓取、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进行保障。
(一)各区县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提供。这是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的主要保障方式。局属各单位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通过网站“后台管理登录”窗口,自行上传本单位要公开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拟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发送到市环境应急信息管理中心,由市环境应急信息管理中心上传发布。各区县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拟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发送到市环境应急信息管理中心,由市环境应急信息管理中心上传发布。
(二)网上抓取。由各区县、局属各单位的信息联络员按照要求不定时从省、市、区县各级部门网站和其他网站抓取已公开发布的信息数据。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实现与国家、省、市环保部门、政府主要部门门户网站链接导航,方便用户访问。
(四)栏目共建。对于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采取部门门户网站与各区县、局属各单位合作共建的方式给予保障。
三、内容保障的责任主体
(一)市环保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信息中心的局领导任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应急信息管理中心。
(二)市环境应急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市局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及局属各单位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并负责网站运行和技术维护。
(三)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网站对应内容保障工作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充实网站内容,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更新本科室负责栏目信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四)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努力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差错,全面提高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树立本局的形象和权威性。
(五)法规科应定期对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做好内容保障的科室或单位进行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应做好各科室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年终总结和考评,各科室或各单位内容保障情况作为年终评优争先的依据之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