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天全县下村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发布时间:2013-07-31 14:5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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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雅安市天全县下村水电站

建设内容:雅安市天全县下村水电站位于天全县城厢镇境内,距天全县城仅1.0km,是禁门关至河口段水电规划6个梯级的第2级,上游梯级禁门关水电站已建,下游梯级为已建的胜利水电站。下村水电站属河床式开发,具有日调节能力,水库正常蓄水位747.00m,正常蓄水位时库容为519m3,属小(1)型日调节水库,电站额定水头20m,额定引用流量144 m3/s,电站装机总容量24MW, 多年平均发电量11071kW.h,电站建成后,坝前壅水17m,可增加水面面积0.7km2

  建设单位:天全下村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全县城厢镇境内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18626.54万元工程环境保护费用共计988.76万元,其中水保专项投资844.61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10.10%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无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天全下村电力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公司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下村水电站应急预案与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资料、档案均由公司档案室统一收存、管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对有关技术文件、报告的分析,对下村水电站工程环境状况调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的重点调查,以及对水、气、声污染源的监测结果分析,从环保的角度对切山一级水电站工程得出如下调查结论。

1)工程概况

四川省天全县下村水电站工程位于城厢镇境内,是禁门关至河口段水电规划6个梯级的第2级。上游梯级禁门关水电站已建,下游梯级为已建的胜利水电站。该电站于200411月正式开工建设,20116月并网发电,并投入正式试运行。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和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地控制污染和减缓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2)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本工程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和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和初期试营运阶段已得到落实。

(3)生态影响调查

本工程为日调节水库,工程落实了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确保了环评批复要求的4.8m3/S的生态流量。库区内水温、水质与工程建设前相比均未发生明显变化。对鱼类进行了人工增殖放养,临时占用的农用地已经复垦。工程开挖弃渣运至指定渣场堆放,对料场、渣场均按环评和水保要求采取了工程和植被措施。工程在主体工程区、渣场区、料场区、施工公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采取了挡土墙、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和行道树、植草护坡等植物措施。目前工程措施防护效果良好,植被长势良好,达到了预期的防治目标。

(4)水环境影响调查

20061月~20087月,施工期间两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每季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的要求;试运营阶段电站坝前500、尾水渠出口处河段的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的要求;与环评阶段相比,工程建设前后库区及下游河段水质并未发生明显变化。项目无工艺废水,生活废水利用天全县城市污水管网收集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5)其它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工程爆破区、尾水渠工区、左右岸防护提工区TSP日浓度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二级标准。运营期电站生活区未设置取暖锅炉,因此运营期工程对大气环境基本上无影响。

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间,各工区的各个时段噪声达到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

施工结束后,各弃渣场及时采取了防护措施、复耕和植被恢复等保护措施,目前,弃渣场已经处于稳定状态,3个渣场经过长时间的人工和自然恢复,1#2#渣场回填恢复植被,即将移交地方人民政府,3#渣场回填后作为工程永久建设用地,无水土流失和土壤裸露。工程施工弃渣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天全县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废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检修井、渗漏井建立有日常巡查制度,并定期对油污进行清理。对成品油和废油的暂存库,设有围堰,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和管理。

电站库区淹没及枢纽工程占地所需搬迁人口79人,已妥善安置。

 (6)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

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机制健全,使本工程的各项环保措施得以落实;运营期应按环评要求落实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7)公众意见调查

据调查,所有参与调查的公众对该工程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现将验收调查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3730日至201385日(共七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

  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

  话:(08352239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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