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6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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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1年6月11日对2个涉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3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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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雅安蒙山220kV变电110kV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雅环审批〔2021〕21号 | 2021-6-11 |
2 |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雅安蒙山220kV变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雅环审批〔2021〕20号 | 2021-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