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三举措”扎实做好“6·1”芦山地震灾损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1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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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专班定责任。成立雅安市生态环境局“6•1”芦山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确定一名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及雨城、名山、天全、芦山、宝兴等5个县(区)局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县(区)局、局属各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工作组根据市“6·1”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减灾委员会统一部署开展灾损评估及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按照灾损评估程序和办法,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灾害损失评估协调联系工作。
专题部署定任务。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6·1”芦山地震灾损情况评估暨灾后重建工作会,明确实行“三级”报送审核制。受灾点所在乡镇申报,县区深入现场进行核查,市局各科室对县(区)数据再复核把关后统一上报。经核查,此次灾损涉及56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共111套、41.33公里管网受损;受损饮用水源地10个,损坏饮用水源地隔离防护网2.425公里、标识标牌18个;受损监测站点3个。
帮扶督导定结果。做好下沉督导,抽调工作人员4名组成下沉督导小组分服宝兴、芦山开展灾损评估督导工作。加强横向联系,工作组每日向市减灾委办报送工作调度情况,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困难问题。积极向上汇报,局党组专题汇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6·1”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和灾损评估工作,争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支持。经预估,地震造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直接经济损失6153.23万元;监测站点及自动监测设备受损215万元;受损饮用水源地共需重建资金4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