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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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荥经县一名特种合金公司烟尘投诉的回复
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
接到转来荥经县花滩镇一名公司生产中排放大量烟尘的投诉信后,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张兵(执法证号:512503)、詹定科(证件号512743)进行现场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投诉所反映的四川荥经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位于荥经县花滩高载能工业园区,法人代表秦刚。2006年9月县环保局批复了该企业2台3500KVA精炼炉项目环评手续,2007年6月通过“三同时”验收;2008年7月省环保厅批复了该企业4台12500KVA矿热炉项目的环评手续,2011年12月完成“三同时”验收;2010年2月省环保厅批复了该企业1台3500KVA精炼炉和1台12500KVA矿热炉项目环评手续,2011年12月完成“三同时”验收。主要产品为硅铬、中低微碳铬铁、高碳铬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
二、日常检查情况
荥经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作为县属重点环境监管企业,县环保局根据企业环评报告及批复,严格按照对铁合金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相关要求,将其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炉渣综合利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方面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管。仅2014年即对该企业进行例行监察20余次,并对其烟尘散排问题,分别于7月和9月两次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一是加强对职工进行环保培训,规范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烟尘散排,二是对炉门、布袋等耗材进行储备,出现破损时应及时更换。目前,企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于2014年9月19日委托雅安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
三、现场检查情况
四、回访情况
我局已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者。
五、今后的工作
环保部门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同时协调花滩镇镇政府,共同做好投诉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待到监测工作完成后,将监测结果第一时间向周边群众公布,并开展后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