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雅安至望鱼至瓦屋山公路(雅安境)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雅安至望鱼至瓦屋山公路(雅安境)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2日-2014年9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向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电话(传真):0835-2221702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市环保局核安全科(重点项目办公室)(625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雅安至望鱼至瓦屋山公路(雅安境)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雅安至望鱼至瓦屋山公路(雅安境)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2、建设单位:雅安市雨城区公路养护管理段
3、建设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境内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总投资9892.9万元,本项目起点至南郊乡段(K0+000~K0+880)路基采用新增半幅桥的方式将路基由8.5m加宽至12m;南郊乡小桥至孔坪段(雅柳路平交口)(K0+900~K10+300)采用原有宽度8.5m进行路面改造;孔坪段(雅柳路平交口)至终点段(K10+300~K35+000)按原有宽度7.5m进行改建。利用老路桥梁950m/27座,新建桥梁1002m/3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5.58%。新建桥梁设计年限为15年。
6、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工程施工期污水主要为含SS、石油类的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对含油废水系用土工布吸油,再加絮凝剂沉淀达标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拉走沤肥;营运期不设收费站、服务区等公路辅助设施,不考虑设置专门的管理养护机构,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雨污水。
(2)废气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TSP和沥青烟。施工现场通过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覆盖,料场远离居民点,限定运输车辆车速,并掩盖等措施,严格施工扬尘管理等措施,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汽车尾气排放。根据预测可知,各预测年份各路段的CO和NO2日均预测值和高峰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各环境敏感点的NO2和CO地面小时浓度增量近期、中期、远期预测年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NO2在叠接背景值后各敏感点污染物浓度完全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道路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并可通过采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在施工工地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在施工场地采取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化管理,由专人定期清除垃圾,并运送至附近的垃圾处理站处理。营运期固废主要为运输车辆的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洒落的运载物及乘客丢弃的物品,数量较少,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对环境影响不大。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989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2%。
8、环评单位: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