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 购 人: 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1.2项目名称: 2025年松潘县农业废弃物高效利用成效监测评估项目
1.3实施地点: 松潘县
1.4采购预算: 10万元。
1.5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川西北高寒高海拔地区在实施减畜政策的基础上,正积极推动“牧草—养殖—交易—屠宰—初加工—精深加工”的现代化畜牧产业转型发展模式。区域农区秸秆基料化与肥料化、农牧区畜禽养殖及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已成为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为验证新型生态修复有机肥的实际应用效果,本项目将在松潘县等区域开展不少于50亩的集成应用示范,并将产品分别应用于草场、莴笋、青稞三类典型生态系统或农田中,开展有机肥施用效果的生态恢复示范。具体包括:
①草场有机肥施用示范(7个不同处理):监测土壤有机碳、容重、含水量、pH、直径>2 mm的砾石含量(或粒径分布)、地上和地下生物量、植物总碳、根系总碳、植物物种组成、多度、盖度、平均高度等,计算根冠比、生物多样性指数、碳储量等综合指标,评价资源化产品对草地生态结构与功能的恢复效果;
②莴笋有机肥施用示范(4个不同处理):监测土壤有机碳、容重、含水量、直径>2 mm的砾石含量(或粒径分布)、地上/地下生物量及其碳含量,评估资源化产品在设施蔬菜栽培系统中的土壤改良和碳汇功能;
③青稞种植示范(2个不同处理):监测土壤有机碳、容重、含水量、直径>2 mm的砾石含量(或粒径分布)、地上/地下生物量及碳含量,评价施肥措施对高寒粮食作物生态系统结构及碳循环的影响。
通过上述对比试验和长期连续监测,系统评估本项目资源化产品在不同生态系统中的环境效益、生态恢复效应及应用前景;同步开展本技术在资源化利用全过程中的碳汇成效评估,全面分析其减污降碳与增肥固碳的协同效果;并进一步开展川西北高寒高海拔地区不同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区域评估,综合评价川西北高寒高海拔地区多种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的生态效益。
1.6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果确实需要,可提出申请延长执行期限,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1.7服务要求
本项目需以实地调研、实验研究与应用示范为核心,科学组织开展项目任务,确保项目质量与进度。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安排
项目承担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核心技术人员,成立项目工作组,确保每项任务有专人负责,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应用示范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区分资源化产品与商品肥料在修复区的施用范围,并做好各处理小区的标识与管理。示范试验须定期监测植物生长、土壤理化性质等指标,评估修复效果。
(3)资料报送与成果提交
项目结束前须:①提交项目研究报告1份;②公开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或申报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论文和专利成果中雅安监测站至少为第二单位。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2.3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4报价方式实行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预算,最终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3.1比选文件的提交资料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12:00,地点在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楼4-5办公室,提交资料方式为现场或邮寄(邮寄比选文件,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资料寄出时,电话告知,以便查收。比选文件格式附后,比选文件应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封条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3递交比选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格要求里的承诺函原件;
5)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6)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1评审原则
(1)比选小组查验参与比选供应商的资质是否满足项目需求。
(2)比选小组审查参与比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3)比选小组对参与比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疑问的,必要时要求供应商进行答疑澄清。
4.2评审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小组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比选申请人的最终得分,评分最高的作为中选单位。
评选得分=(F1+F2+……+Fn)/n ;
F1、F2……Fn分别为每个评委的打分;
n为评委人数。
4.3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 1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比选报价)×10。 | 共同评审因素 |
2 | 技术方案 | 54分 | 1.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①本项目实施计划和理解;②编制方法;③编制思路;④基本情况;⑤工作内容;⑥技术重点;⑦项目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⑧时间进度安排;⑨质量保障措施。对以上阐述进行综合评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4分,每缺少一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 技术评审因素 |
3 | 项目团队 | 2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自然资源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得5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自然资源或环境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自然资源或环境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3.拟派往本项目技术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每有1名人员具有自然资源或环境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有1名人员具有自然资源或环境类专业副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提供上述要求中涉及的人员相关证书及在职证明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按职称证书最高级别计分。 | 共同评审因素 |
4 | 业绩 | 16分 | 比选申请人提供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相关业绩的,每项得4分,最高16分; 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 共同评审因素 |
询 价 人: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 系 人:曾庆丰
电 话:0835-8555822
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