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环审批〔2017〕48号
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新建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雅安110KV牵引变电所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现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本工程在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汉碑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254.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88万元,占总投资的1.9%。
本工程主变采用户外低式布置,主变容量本期2×16MVA,终期2×16MVA;110KV进线(架空)本期2回,终期2回;27.5KV出线(架空)本期2回,终期4回。
本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新建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雅安110KV牵引变电所工程是川藏铁路成都至康定(新都桥)项目中的一部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3496号文批复了新建川藏铁路成都至康定(新都桥)项目建议书,同意新建川藏铁路成都至康定(新都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868号)中明确了新建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雅安110KV牵引变电所工程为其中的电气化部分。新建川藏铁路成都至雅安段工程已经取得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用地预审(川国土资函〔2014〕550号)、取得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100201000045号),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用地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审批意见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二)加强事故状态下变电站绝缘油收集、暂存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废油应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不外排,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防止噪声扰民。
(四)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以适当、有效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公众疑虑,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我局委托雨城区环境保护局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报送雨城区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7日
抄送: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雨城区环境保护局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