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c) 2021 https://sthjj.yaan.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shjbhj@yaan.gov.cn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话:0835-2224902 邮编:625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9 蜀ICP备19014011号-1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3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相关排污单位应提交2024年第三季度执行报告。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8月31日(含)前生效。
生产情况:在产或停产。停产需填报“停产管理”。
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5日。
提交方式: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2024年第三季度执行报告》电子件,纸质件自行留存备查暂不提交。(雅安市应提交2024年第三季度执行报告排污单位清单见附表)
注意事项:
2024年9月30日(含)前已提交的,将于2024年10月8日统一退返,请于2024年10月8-15日(含)重新提交。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
执行报告相关操作指南请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执行报告”->“操作指南”查询。
单位清单:
雅安市应提交2024年第三季度执行报告排污单位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