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通报:2011年4月,我市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于国家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达到Ⅱ类标准。
4月,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对五大流域的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进行了监测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4月我市2个省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青衣江的水冲坝、龟都府(雅安市出境),2个断面均优于国家规定的Ⅲ类水质标准,达到Ⅱ类标准。
编辑:赵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