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环保局召开党组暨支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31 10:3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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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县环保局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中,组织党组成员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安排,《问责条例》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是管党治党的新利器。《问责条例》具有四大亮点:一是覆盖各级党组织,瞄准“关键少数”;二是6种问责情形,纪发分开;三是根据情节轻重规定7种问责方式;四是规定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执行《问责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时刻保持警醒,守住底线,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言行。三是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问责条例》有关要求融入到全县环境保护事业中去,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个环境违法案件,要勤政廉政,全力做好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各项执法行动等重点工作,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环保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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