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保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4批)
发布时间:2017-08-16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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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保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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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批 2017年8月16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20170810019 | 雅安市石棉县回隆乡工业园区内有多家高污染工厂,产生大量刺鼻气味,生产废水直排竹马河。 | 雅安市 | 废水 废气 | (一)园区资料调阅情况 经过对园区管委会资料的核查,发现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未建成,进度滞后。园区规划环评要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应在2015年底投产,但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管网也未建成,企业废水经自行处理后直接排入竹马河。 竹马园区管委会和回隆乡政府均建立了第三级环境监管网格,竹马村、联合村、叶坪村同时建立了第四级环境监管网格,确定了网格监管人员,划分了监管范围,明确了监管职责,经调阅日常监管记录,均未发现涉及群众投诉问题的记录。同时,竹马河也建立了河长制,明确了责任和工作职责,有工作内容和工作痕迹。 (二)涉及废水和刺鼻性气体的调查情况 经查,四川石棉华瑞电子有限公司、四川日科电子有限公司、雅安苏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3家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的企业,均在生产,且水污染处理设施均在运行。监测人员对3家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废水总排放口进行现场采样。经检测,四川石棉华瑞电子有限公司总排口废水超标排放,其中氨氮超标0.187倍,总磷超标0.45倍(雅环监字2017第281-1号);雅安苏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COD、氨氮分别超标1.19倍和1.21倍(雅环监字2017第281-3号);四川日科电子有限公司监测数据达标(雅环监字2017第281-2号)。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四川石棉华瑞电子有限公司总磷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在8月9日、10日、11日、12日均有多组数据显示总磷超标。 经核查,雅安盈德特殊气体有限公司、四川万里锌业公司、四环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蓝海化工有限公司4家企业涉及刺鼻性气体排放。现场检查发现,雅安盈德特殊气体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监测人员对电解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总排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特征污染物氟化物达标(雅环监字2017第281-4号);四川万里锌业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经核查企业的自行监测报告,并调阅该企业今年前三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报告(雅环监字〔2017〕第050号、雅环监字〔2017〕第165号、雅环监字〔2017〕第200号)均显示该企业特征污染物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四川蓝海化工有限公司在2017年7月19日因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环保措施整治缓慢被石棉县环保局实施强制停电措施,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起因环保设施技术不能满足生产现状,自行停产进行环保设施技术提升改造,检查时企业正在进行施工作业。 经核查,剩余15家涉及气体排放的企业均不产生刺鼻性气体,特征污染物为烟气、粉尘。 | 是 |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前的情况 2017年2月16日,石棉县环境保护局对四川四环电锌有限公司废渣处理厂“三防”措施不到位处罚款1万元(川环法石罚字〔2017〕3号);2017年7月27日,石棉县环境保护局对石棉县湘顺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防”措施不到位处罚款1万元(川环法石罚字〔2017〕13号)。 (二)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的情况 案件调查人员已对四川石棉华瑞电子有限公司和雅安苏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于8月13日、15日立案。 |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成洪相;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李云忠; 石棉县人民政府县长:冯俊涛 | 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未建设,中共石棉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石棉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熊苇和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常务副主任李晓军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 | |
2 | 20170810053 | 雅安市荥经县道田坝乡民福村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每天晚上12点过后开始大量偷排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废渣;每天排放大量氯气和氯化氢等废气 | 雅安市 | 废水 废气 废渣 | 2017年8月11日晚,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张兵(执法证号:川J303822)、詹定科(执法证号:川J303830)、刘军(执法证号:川J06300017)赴荥经县大田坝乡民福村,对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无生产、生活废水及废气排放,未发现信访件中所反映的问题。经查阅企业环评资料并现场核实生产原辅料及工艺,该公司生产工艺中无重金属污染物及氯化氢气体产生,没有“大量偷排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废渣”和“排放大量氯化氢废气”的情况。关于“每天排放大量氯气”的情况,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确实会有氯气排放,执法人员在调阅该公司2017年8月4日监督性监测报告(荥环监字(2017)第018号)及近期在线监控数据后,未发现其有超标排放氯气的行为。 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年8月11日晚对在荥经河流经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河段上、下游共布设3个监测点位进行取样监测,并于2017年8月12日出具了监测报告(雅环监字(2017)第279号),监测结果显示,荥经河流经该公司河段上、下游的重金属污染物浓度无明显变化。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 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环境管理制度不完善,环保设施台账记录不规范;二是废机油暂存、处置台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三是产生生产废水的车间、收集沟渠、循环池等未完全进行防渗处理。 | 是 | 2016年11月2日,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了2016年环保改造方案,并根据方案对公司污染物排放,及收集水地槽、冷却塔围堰的防腐、防渗方面进行了升级改造。荥经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10日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企业按整改方案落实改造工作,并严格执行开停工报告制度。企业于2017年4月按要求完成了环保升级改造工作。 2017年8月12日,市环保局已对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废机油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对存在的其它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由于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尚未结束,且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的防渗整改工作短期内无法完成的原因,此件暂未办结。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要求,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对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未按规范管理废机油的问题,市环保局决定于2017年9月11日前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8月20日前规范废机油管理工作; (二)关于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生产废水的车间、收集沟渠、循环池等未进行防渗处理的问题,目前企业已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计划于9月15日前完成防渗漏整改工作。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求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用水取水口安装流量监控装置,对企业用水、排水情况进行掌握; (四)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增加巡查频次、暗查夜查、节假日突击检查等形式对荥经佳仕达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 责任部门: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领导:陶玉春 调查人员:张兵、詹定科 | 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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