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生态环境局
5月17日下午,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宝兴生态环境局就宝兴县某养殖场排放养殖废水案件进行磋商,并特邀宝兴县法院、宝兴县检察院等部门参会指导。
赔偿义务
经磋商,赔偿义务人对损害事实和赔偿建议无异议,双方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此次违法排污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金额64901.25元将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上缴。
汉源生态环境局
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全面提升环境执法水平,提高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5月17日,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召开了执法大练兵暨执法流程专项培训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0号)。修订后的处罚办法条款数目由原来的82条增加至92条,修改完善了处罚种类、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规定,规范和细化了行政处罚程序,补充增加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内容,修改了相关时限和罚款数额。
会议依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了专项培训,并结合汉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践,对行政处罚过程中的必要程序、证据提取、文书要件、时间节点、系统录入、信息公开等重点注意事项进行了一一讲解。
石棉生态环境局
为切实推进石棉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5月17日,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石棉县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工作推进会。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参加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固废科就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强制性清洁生产、危险废物物联网试点建设等工作任务作出安排,工作人员对企业开展土壤自行监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指导。下一步,石棉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督促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落实工作举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