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成都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四川日报时政社会部等99个单位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杜艳等100名同志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向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能发挥出无穷的榜样力量,让我们向先进学习,“见贤思齐”,一起来学习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马波同志的先进事迹。
马波,男,汉族,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马波同志于2006年参加环保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环保一线从事基层环保执法工作,以扎实的业务能力、勤勉的工作作风,在执法岗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2018年被评为全市政府系统十佳敢于破难科长;2019年,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环保人。
一、执法一线,勇于担当
2017年度全省执法大练兵中,马波同志所在的执法大队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铁拳治污,重拳出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力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周边的环境违法企业,不断突破历年以来的处罚记录,全年共处罚金200余万,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5起,马波同志表现突出获得四川省环保厅通报表扬。
2017年7月参加了由环保部组织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担任小组组长对河北省邯郸市开展了为期2周的强化督察;2017年11月,该同志担任组长参加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对资阳市和遂宁市开展了为期8周的强化督察,该同志在督察过程中,聚焦重点、突出重心、精心研判、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督察工作,在督察点位的数量和质量上都处于较高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丰富的执法经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督查中,表现出过硬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工作风范,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督察任务,省环保厅于2018年1月对马波同志进行了通报表扬。2019年,马波同志所在的芦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取得新突破,查处违法案件6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4份,处罚金额101万余元,有力维护了辖区内环境安全。
二、兢兢业业,服务于民
在工作中,马波同志积极向企业和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耐心接待来访的每一位群众,不敷衍、不拖延,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群众在节假日期间和夜间举报投诉均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参加工作以来累计参与处理了数百起群众举报客观的投诉问题,客观、公正地调查案件真相,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2019年8月,芦山生态环境局值班人员在夜间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某乡镇河道中有黄色污水并伴有大量泡沫,马波同志带领芦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连夜开展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沿着河道一路排查,最终发现污水来源于一家造纸厂,在调查过程中,企业负责人试图掩饰其环境违法行为,马波同志凭借扎实的业务能力,很快查清了企业偷排废水的事实,面对确凿证据,企业负责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起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锐意进取,初心不改
马波同志始终站在工作大局考虑问题,对上级组织的工作要求把握得全面、准确,对工作部署的周密细致,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有效。紧紧围绕上级环保工作目标和全县中心工作,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繁重的工作任务和高强度的工作环境,他只为推动工作想办法,从不为困难和问题找理由,一心扑在工作上,以积极的工作热情、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地履职尽责。
2020年11月,在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期间,马波同志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服从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勇挑重担、锐意进取,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圆满完成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督察期间,作为出众的一线执法高手,全程陪同参与下沉点位督察,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问题整改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全程参与集中办公,积极处理群众信访案件,现场调查处理、牵头协调配合、信访案件回复,每个环节都全程参与,每个细节都认真雕琢,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交办的30件信访件回复办理,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时间是最忠实的记者,群众是最伟大的考官,马波同志一步步的兑现诠释着自己的诺言:我是在用信仰和情怀,努力干好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