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加强园区企业监管和服务
发布时间:2017-10-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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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园区健康持续发展,县环保局多措并举加强园区企业环境监管及服务发展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和“三同时”验收关,严格控制“双高”企业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入,对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得正式投产或运行;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对未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全面排查,完善管理档案,对园区企业进行逐个排查,摸清底子,实行一企一档,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对新入驻园区的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三是严格实行双随机管理制度和后督查制度,认真完成省厅双随机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双随机任务,加大对入园企业监管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县级领导挂牌督办;积极开展后督查,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四是强化环境日常监管,督促园区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对园区企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夜查暗访;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1-9月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9件,处罚金额162.8753万元。五是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园区企业自主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2亿元,落实水、大气、噪声等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改造。六是落实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成立环境应急队伍,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源档案,特别是完善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环境应急预案,杜绝发生严重污染事件和引发次生事件。七是加强园区环境监测,制定《汉源县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按监测方案每年对园区地表水、大气监测2次,每季度对企业废水、废气开展一次监测。八是建立协调通报制度,定期与园区管委会沟通,及时掌握园区内污染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