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7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8 16:09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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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雅安鑫西华口腔整形医院新建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 8日-2015年7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5-2239837

地 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雅安鑫西华口腔整形医院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雅安市雨城区顺河路7号2楼,建筑面积约790平方米,经装修后用于医疗场所建设。雅安鑫西华口腔整形医院主要针对整形美容提供医疗和保健服务。

建设单位:雅安鑫西华口腔整形医院

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顺河路7号2楼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201212开工, 2013年8月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雅安市环境科技服务部。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天津东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天津东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处理措施:该项目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300L/h,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雅安市城镇污水管网生活废水利用原建筑物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3.项目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噪声控制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泸州市保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出口废水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均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医院不含高噪声医疗设备,主要噪声来源于医用空压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低于55dB(A),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将医用空压机、污水处理设施分别布置在东北角的单独房间内,经密闭房间隔声后噪声值可降低至45dB(A),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3、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医院医疗器具、材料等消毒均采用电消毒法,不产生废气。

4、固体废物: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雅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泸州市保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雅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张丽莎18683519616

(2)建设单位:雅安鑫西华口腔整形医院     周子靖1808059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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