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
发布时间:2024-03-13 10:1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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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4号),现将2023年雅安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365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19天,达标率为87.4%,同比下降5.5个百分点。其中优153天,占41.9%16645.5%轻度污染40天,占11.0%;中度污染4天,1.1%重度污染2天,0.5%;无严重污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1,AQI指数范围为20~249

2023年雅安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个百分点;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19.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4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

表1  2023年雅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均浓度值

城市

二氧化硫

(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

(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

(毫克/立方米)

臭氧

(微克/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

(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

(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

雅安市

7.0

19.5

1.0

143.0

45.7

32.0

3.31

雨城区

7.2

20.6

1.0

142.0

45.7

31.5

3.33

汉源县

5.5

13.7

0.9

117.0

21.7

13.1

2.06

石棉县

4.4

14.2

0.9

86.6

28.3

15.1

2.01

天全县

8.7

14.2

1.1

125.6

41.0

27.3

2.93

芦山县

8.8

13.5

0.8

132.0

46.5

26.8

2.93

宝兴县

4.4

9.7

1.0

117.6

29.1

19.6

2.29

名山区

8.1

20.9

0.8

152.2

46.8

31.7

3.38

荥经县

5.8

12.7

1.0

139.0

27.7

18.3

2.45

注: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2.SO2、NO2、PM10、PM2.5的年均浓度值为有效监测天数的日均值浓度算术平均值;CO为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O3为日最大八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各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4.百分位数浓度: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将日历年内有效的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按数值从小到大排序,取第90%位置的数值与国家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比较,判断达标情况。一氧化碳(CO)评价同理。

图1  2023雅安市环境空气污染级别比例分布图

图2  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较图

二、降水环境质量

2023年共设置降水监测点位4个,包括:城区点位市气象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六一研究所及郊区点位大兴526台。

2023共采集降水样品259个,其中酸雨(pH≤5.6)样品0个,酸雨发生频率为0%。无酸雨污染。

降水pH值范围5.81~8.07,最低值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点位5月18日测得。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6.67,属于非酸雨,与上年相比,降水酸度略有增加。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水质状况

1、国控断面

按照《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20〕3号)要求,2023年雅安市共设置有7个国控断面(均为河流型),包括:三谷庄断面、龟都府断面、两合水断面、天全河两河口断面、团结堰断面、槐子坝断面、灵鹫塔断面。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方法,2023年,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龟都府断面、天全河两河口断面、团结堰断面、槐子坝断面、灵鹫塔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两合水断面水质类别为类,水质状况为良好。

注:国控断面监测数据来源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数据结果。

2、省控断面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254号)要求,2023年省控地表水环境监测考核断面为多营断面、石棉丰乐乡三星村断面、瀑布沟青富断面(湖库型)。

2023年,多营断面、石棉丰乐乡三星村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瀑布沟青富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综合营养状况指数年均值为39.2,属于中营养。

注:省控断面监测数据来源于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

3、市控断面

2023年,雅安市重点流域共设置13个市控监测断面(均为河流型)。大渡河青富乡、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周公河八角亭断面、临溪河团结堰断面、青衣江多营断面、玉溪河金鸡峡断面、宝兴河灵鹫塔断面、荥经河槐子坝断面、大渡河三星村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蒲江河两合水断面、名山河牌坊蒙顶桥断面水质类别为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名山河高阿嘴断面、名山河金龙村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备注:三谷庄断面、两合水断面、团结堰断面、灵鹫塔断面、槐子坝断面为国控断面,数据来源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数据结果,其余断面数据来源于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

4、河长制考核断面

2023年,雅安市重点流域共设置16个河长制考核断面(均为河流型)。石棉县先锋乡松林河金坪下游断面、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类别为Ⅰ类,水质状况为优;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段断面、石棉县回隆乡南桠湾南瓜桥电站断面、汉源县流沙河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天全河两河口断面、玉溪河金鸡峡断面、宝兴河西河一江源断面、周公河八角亭加油站断面、濆江河雨城区观化乡上横村断面、荥经河槐子坝断面、青衣江龟都府断面、名山区百丈水库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陇西河雨城区北郊镇峡口村断面、蒲江河两合水断面水质类别为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名山河金龙村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备注:三谷庄断面、天全河两河口断面、槐子坝断面、龟都府断面、两合水断面为国控断面数据来源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测分离数据结果,其余断面数据来源于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数据。

(二)变化趋势

1、国控断面

与上年相比,国控7个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2、省控断面

与上年相比,省控3个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瀑布沟青富断面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有所上升,状态分级无变化。

3、市控断面

与上年相比,市控13个断面水质状况均无明显变化。

4、河长制考核断面

与上年相比,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段断面、雨城区北郊镇峡口村断面水质状况有所下降;其他断面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表2  2023年雅安市地表水重点控制断面水质评价结果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所属

河流

2023年类别

2022年类别

主要污染指标/超标倍数

三谷庄断面

国控、市控、河长制

大渡河

Ⅰ类

Ⅰ类

龟都府断面

国控、河长制

青衣江

Ⅱ类

Ⅱ类

两合水断面

国控、市控

蒲江河

Ⅲ类

Ⅲ类

天全河两河口断面

国控、河长制

天全河

Ⅱ类

Ⅱ类

团结堰断面

国控、市控、河长制

临溪河

Ⅱ类

Ⅱ类

槐子坝断面

国控、市控、河长制

荥经河

Ⅱ类

Ⅱ类

灵鹫塔断面

国控、市控

宝兴河

Ⅱ类

Ⅱ类

石棉丰乐乡三星村断面

省控

大渡河

Ⅱ类

Ⅱ类

多营断面

省控、市控

青衣江

Ⅱ类

Ⅱ类

青富断面

省控

瀑布沟

Ⅱ类

Ⅱ类

八角亭加油站断面

市控、河长制

周公河

Ⅱ类

Ⅱ类

牌坊蒙顶桥断面

市控

名山河

Ⅲ类

Ⅲ类

高阿嘴断面

市控

名山河

Ⅳ类

Ⅳ类

总磷(0.2倍)

金龙村断面

市控、长江经济带断面

名山河

Ⅳ类

Ⅳ类

总磷(0.4倍)

金鸡峡断面

市控

玉溪河

Ⅱ类

Ⅱ类

石棉县草科乡田湾河段断面

河长制

田湾河

Ⅱ类

Ⅰ类

石棉县先锋乡金坪下游断面

河长制

松林河

Ⅰ类

Ⅰ类

石棉县回隆乡南瓜桥电站断面

河长制

楠桠河

Ⅱ类

Ⅱ类

汉源县大田乡向阳村老太庙断面

河长制

流沙河

Ⅱ类

Ⅱ类

宝兴河西河一江源断面

河长制

西河

Ⅱ类

Ⅱ类

雨城区北郊镇峡口村断面

河长制

陇西河

Ⅲ类

Ⅱ类

雨城区观化乡上横村断面

河长制

濆江河

Ⅱ类

Ⅱ类

名山区百丈水库断面

河长制

玉溪河

Ⅱ类

Ⅱ类

重点湖库富营养化监测情况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所属

湖库

富营养化综合指数

富营养化状况

同比

上年

青富断面

省控

瀑布沟

39.2

中营养

有所上升

注:1.地表水环境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超过Ⅲ类水质标准指标为断面污染指标;3.国控断面数据来源于国家采测分离数据。

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一)市级饮用水水源地

雅安市主城区共1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河流型地表水水源。监测断面为黄泥岗,设置于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黄泥岗左岸。

雅安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黄泥岗断面取水总量为4015万吨,达标水量为4015万吨,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达标率无变化。断面所测项目监测值(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限值,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表3   2023年雅安市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统计结果

所在地

水源地断面名称

水源地类

取水量

(万吨)

水量达标率(%)

主要污染指标

单独评价指标

2022年

2023年

雅安市

(主城区)

黄泥岗

河流

4015

100

100

/

/

(二)县级城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

7个县(区)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14个(其中地表水型10个、地下水型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111个(其中地表水型97个、地下水型1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五、声环境质量

雅安市主城区声环境分为区域声环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和功能区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设置监测点7个,每季度监测一次,区域声环境共设置网格监测点202个,每年监测一次;道路交通声环境设置监测点16个,每年监测一次。

(一)城市区域声环境

2023年雅安市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7dB(A),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5.3dB(A),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一般”。

同比2022年,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昼间总体水平等级、声环境质量状况不变;与2018年相比,夜间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夜间总体水平等级、声环境质量状况有所下降。

(二)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3年雅安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5dB(A),道路交通声环境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为“好”;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3dB(A),道路交通声环境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为“较好”。

同比2022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下降,道路交通声环境总体水平等级无变化;夜间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强度等级由“一级”变为“二级”,由“好”变为“较好”。

(三)功能区声环境

2023年,雅安市主城区功能区声环境昼间1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2类区达标率100%,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3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4a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夜间1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2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3类区达标率为100%,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4a类区达标率为75%,与2022年相比下降1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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