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8-11-22 23:5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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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件
雅安市公开情况批次一览表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第十四批   2018年11月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510000201811160033 雅安市石棉县宰羊乡碾子村  鑫成砖厂长期排污、烧砖时浓烟滚滚,污染周边环境,污染饮用水源;料场在开挖和破碎过程中不采取任何降尘措施,导致常年灰尘满天飞扬。去年环保督察时砖厂停产,督察组走后又死灰复燃。 石棉县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鑫成砖厂长期排污,烧砖时浓烟滚滚,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核查,该项问题属实。2016年10月,石棉县环保局检查时发现鑫成砖厂未办理环评,擅自开工建设并投运。在此之前,该厂未安装脱硫装置,污染处理设施简单,废气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在2017年12月,经相关部门同意后,鑫成砖厂开始进行设备安装和项目(年产标砖2050万匹)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2018年5月,通过了项目(年产标砖2050万匹)环保竣工验收。
2.关于“污染饮用水源”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鑫成砖厂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宰羊乡碾子村集镇供水站取水点位于美罗乡会同沟,与砖厂直线距离约7公里(全路程约12公里),备用水源点位于会同沟取水点以上80米支沟。目前,该供水站供水覆盖987人,取水全程采用封闭管道引水,砖厂未对饮用水水体造成污染。根据石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书显示,检验卫生指标符合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相应标准值。
3.关于料场开挖问题。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鑫成砖厂未配置矿山,所用原料为外购和贫困户新建房屋拆除旧房(土坯房)废渣和宅基土、G108、迎美路和乡村公路滑坡弃荒,以及石棉县其他拆除砖厂的废渣、废料。投诉反映的“料场”不属于鑫成砖厂,而此料场采矿证(证号C5118242010117120081072)于2017年3月11日到期后,被石棉县国土部门取消采矿资格,未继续开采页岩矿。
4.关于“破碎过程中不采取任何降尘措施,导致常年灰尘满天飞扬”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检查时,该料场未生产,料场堆放有物料和裸土,道路积尘较多,大部分裸土未覆盖,也未发现有防扬尘设施。在前期生产过程中,由于料场无防扬尘设施,肯定存在群众反映的常年灰尘满天飞扬问题。
5.关于“去年环保督察时砖厂停产,督察组走后又死灰复燃”问题。经最终核查,该问题不属实。鑫成砖厂属于整治规范类,不在强制关停范围。2017年8月,石棉县环保委办制定了《石棉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石环保委办〔2017〕24号),将该厂纳入散乱污整治名单,属整治规范类企业,要求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停止供电,并采取措施杜绝企业私拉乱接现象;2017年12月28日,按照石棉县砖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批准的《石棉县鑫成建材有限公司整改方案》内容“现有的每年2050万匹页岩砖生产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尚未开展竣工验收;现有产能通过竣工验收后,立即开展产能升级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立即开展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的全厂环保验收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求,经石棉县宰羊乡碾子村村委、石棉县宰羊乡政府、石棉县国土局、石棉县安监局、石棉县环保局、石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同意后,企业恢复正常供电,开始进行设备安装和项目(年产标砖2050万匹)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2018年5月,通过了项目(年产标砖2050万匹)环保竣工验收,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属实 责任领导:雅安市委常委副市长白云
责任单位:雅安市环境保护局、石棉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余刚平
石棉县委常委副县长付君太
2018年11月17日下午,市环境保护局会同石棉县人民政府组成案件组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协调安排各部门调查核实并收集相关支撑资料。2018年11月21日,调查人员再次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
(一)关于“鑫成砖厂长期排污,烧砖时浓烟滚滚,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石棉县人民政府将其纳入“散乱污”企业名录,属于整改类企业,该厂按照要求重新报批了环评手续,对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并经石棉县相关部门同意后,开展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
(二)关于“料场在破碎过程中不采取任何降尘措施,导致常年灰尘满天飞扬”问题。石棉县人民政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对料场进行全面整治。石棉县国土资源局从2018年11月20日起,每日定时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11月21日,石棉县国土资源局已完成了对料场内裸土和物料的全覆盖。料场恢复生产前,由石棉县国土资源局督促使用单位完善防扬尘治理设施,减轻扬尘污染周边环境,经石棉县砖瓦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才能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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