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荥经县旭光电子有限公司
节能环保型中高压化成箔灾后重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荥经县旭光电子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型中高压化成箔灾后重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电话(传真):0835-2221702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市环保局核安全科(重点项目办公室)(625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节能环保型中高压化成箔灾后重建技改
2、建设单位:荥经县旭光电子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荥经县新添乡上坝村荥经县旭光电子厂区
4、建设性质:技改迁建
5、主要建设内容:企业将位于严道镇石材路的20条化成箔生产线及其相关设备设施整体搬迁至荥经县新添乡上坝村荥经县旭光电子厂区内进行灾后重建,重建20条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达产后年产中高压化成箔500万m2。
6、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废水采取二级生化废水处理系统和生活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荥经河。
(2)废气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于楼顶排入大气,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中型规模标准;生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捕集率90%,经水洗处理后综合回用。经预测分析,项目建成后对评价区域内各敏感点TSP、SO2、硫酸雾地贡献值均较小都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项目生产车间化成反应槽为中心大气防护距离为
(3)噪声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建成后,对厂区内的高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其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较小,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反应槽沉积物和水处理污泥属危险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对这些固废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定期清理出来的反应槽沉积物和水处理污泥经脱水后立即放置进专用于暂存危险废物的防渗暂存库内,并贴上符合标准的标签,沉积物定期由供应商回收,污泥出售给水泥厂作生产原料。生活垃圾定期送城市垃圾填埋场,污泥由城市环卫系统处理,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可见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去向明确。只要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固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则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占总投资的5.25%。
8、环评单位:绵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