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灾区医疗废物监管 严防水源污染
发布时间:2013-04-2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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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芦山特大地震发生后,部分灾区出现医疗废物乱堆乱放问题,极易造成灾区疾病传播、饮用水源污染。为此,市环保局紧急赶赴灾区,对灾区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监管。并下达了医疗废物处理要求。
一是加强灾区医疗机构的环境监管。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灾后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灾后医疗废物环境监管的通知》,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医疗废弃物的收集处置。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做好登记;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设置警示标识。按照国家环保部的灾区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指南规定,对临时就地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工作分类进行指导,要求对医疗垃圾消毒、毁形,就地焚烧深埋或浸泡消毒后深埋。
二是加强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督检查。从4月20日开始,我局率区环保、城管部门坚持每日现场核查,督促业主对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要求业主单位:尽快完善环评试运行批复手续;建立医疗废物标志标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人员培训计划、进出入台账管理制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经核查,4月20日至25日,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共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含芦山、天全、宝兴三重灾县)9837公斤,收集处置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96家次。通过我局严格对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环境监管,确保了饮用水源安全,据监测,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点水质均无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