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污染趋势预测情况和市级相关部门联合会商结果,盆地大部分气象条件继
按照全省大气联防联控要求和《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预警分级、发布、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同意,于2023年12月4日零时起,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和荥经县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有关减排措施,预警降级或解除时间待定。汉源县和石棉县视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请相关县(区)、经开区和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下的减排措施(详见附件)(要求省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项目必须有书面正式文件为支撑依据),全力做好本地区和重点企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大颗粒污染物减排力度,减缓污染影响。
附件: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雅安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3年12月3日
(联系人:万顺 闵睿;联系电话:0835-2239845)
附件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列入《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涉
2.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雅安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
3.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及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南外环、北外环(含)内区域悬挂大
4.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祭祀物品等露天禁烧措施,按禁放区划定要求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增加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时间。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