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坚持以源头管控、精准管控、联防联控相结合,紧盯机动车环检机构、柴油货车尾气路面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持续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
一是把好机动车环检机构“源头关”。按照《雅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业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依托“雅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每天对我市机动车环检机构进行全覆盖监控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进一步开展针对性现场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精准性。邀请行业专家对全市19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帮扶检查和问题整改复查,督促各机构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确保规范稳定运行,坚决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的严重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环检机构警示教育培训会议2次,累计培训机动车环检机构授权签字人和质量负责人70余人次;对辖区机动车环检机构展开全覆盖检查2次,发现问题65个,处罚机构4家,累计处罚金93万元。
二是把好柴油货车尾气排查“路面关”。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在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通过便携式设备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排放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今年以来主要路段遥感监测480余万辆次,发现超标车辆(黑烟车辆)187辆次;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3194辆,其中120辆排放超标,全部要求车辆进行维修后上线监测,并累计处罚0.3万元。
三是把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关”。严格执行《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对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重点对未编码登记、未取得环保编码、未展示环保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者和所有者进行编码登记并加强机械的日常维护,严禁有明显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工地进行作业。督促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建立机械进出场台账并落实“三个不得使用”:即对不编码、身份不明的机械,不得使用;排放超标、明显有可视黑烟的机械不得使用;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不符合排放规定的机械不得使用。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累计查验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500余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抽测423台,其中10台尾气排放不合格,累计处罚5万元。
通过聚焦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管工作,成为雅安市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有力组合拳,推进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