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摘要
发布时间:2013-08-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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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现将2013年7月全市主要河流地表水、雅安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以及雅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 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7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重点流域的3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进行了例行监测,其结果如下:
雅安境内重点流域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断面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均能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实际为Ⅱ类,水质优。与上月相同。
二、 环境空气质量
7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指标采取了连续自动监测;并对市区大气降水(酸雨)进行了监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1天,达标天数31天,达标率为100%。上一年同期全市监测天数30天,达标天数30天,达标率为100%。
(二)大气降水(酸雨)评价
本月采集雨样24个,降水pH值范围6.15—7.77,降水pH均值6.70,属于非酸雨。去年同期采集雨样28个,属于中非酸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