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四川省安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5-14 17:4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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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法人组织91511800727483955K
91511800727483955K


康素霞身份证513101xxxxxxxxxxxx

关于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导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雅环审批〔2019〕18号普通关于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导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四川省安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拟在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宝兴园中园实施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导管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宝兴园中园1号厂房1层、2层局部厂房建设两条一次性医用乳胶导管生产线,本项目不涉及炼化及硫化工艺,各类原料不含交联剂,日产导管5万条(年产导管1650万条),配套相应的储运、供配电、给排水、办公、环保等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项目由宝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进行了立项备案(备案号投资备【2018-511827-27-03-315382】FGQB-0124号)。宝兴县灵关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与四川省安利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入园协议,同意项目入园。该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四川雅安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环评要求。
二、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的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项目环保资金,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合理设计雨水、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宝兴园中园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前,由罐车定期清运至雅安经开区名山片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进入名山河。项目生产废水由本次建设的污水站采用“预处理+絮凝沉淀+A2O”工艺处理达《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前,由罐车定期清运至雅安经开区名山片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进入名山河。
(四)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有机废气、盐酸雾、灭菌废气。其中有机废气采用“水洗+低温等离子+UV光解”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雾采用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灭菌废气经水环泵内水吸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预测,该项目以厂房边界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无学校、居民、医院等特殊敏感目标,今后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和集中式居民房等敏感目标,不得引入与该项目环境不相容的企业。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和暂存的原则处理处置。其中产品废料(废模具、废乳胶粒、不合格产品、废旧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空气净化、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滤芯、滤膜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规范的产生、暂存和转运台账,做好危险废物申报工作,避免危险废物在收集、暂存、转运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安全的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其中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沟、危废暂存间、原料库、配料间、初洗间、成型车间为重点防渗区;其他生产车间、废品库为一般防渗区;车间内办公区域、更衣室等为简单防渗区。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生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八)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
(九)严格落实报告表和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类排污许可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超标排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产检修,并启动环境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四、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建成后所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3.346t/a,NH3-N:0.325t/a;VOCs 0.746t/a,经市、区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其指标来源。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请经开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报告表和本批复送经开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5-82019-5-82099-12-3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组织915118006602647813
915118006602647813


郭庆身份证110108xxxxxxxxxxxx

关于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00吨氮化铝粉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雅环审批〔2019〕20号普通关于雅安百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00吨氮化铝粉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厂区已建的闲置车间(1680㎡),建设年产100吨的两条氮化铝粉体生产线,新增球磨机、干燥塔、氮化炉、脱碳炉、混合机等生产设备,冷却水塔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由经开区经投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1850-30-03-323181]JXQB-0049)。该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产业准入条件,符合雅安经开区扩区规划环评(川环建函〔2012〕30号)要求。
二、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的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本批复要求。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落实项目环保资金,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外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该项目利用已建闲置车间进行建设,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现有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依托环保设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回用的原则落实和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塔冷却循环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雅安市经济开发区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最终排放进入名山河。
(五)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废气各项指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配料、下料、包装粉尘通过“负压抽风+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米排气筒(1#)排放;气流分散粉尘经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1#)排放;碳热还原废气经电阻丝加热燃烧装置加热燃烧后经过15米排气筒(2#)排放。                  
根据报告表预测,以混料间和包装区无组织粉尘排放 划定5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未超出白图高新厂界,无居住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六)按照分类收集和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规范的产生、暂存和转运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和转运制度,落实危险废物在 收集、暂存、转运过程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等做好重点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八)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生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九)制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如出现超标排污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环境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十)严格落实报告表和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类排污许可行业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建成后所需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0.3825t/a,NH3-N:0.0344t/a,经市、区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其指标来源。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八、请经开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收到此批复10日内,将批准后的该报告表和本批复送经开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5-142019-5-142099-12-3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1雅安市生态环境局1151160073159911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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