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2日我局拟对《雅安石棉下坪至利吉堡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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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石棉下坪至利吉堡110kV线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雅安市石棉县实施下坪至利吉堡110kV线路工程。项目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雅发改审批〔2023〕55号),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10kV线路2×0.3千米+3.5千米,电缆线路0.22千米;配套实施下坪220kV变电站、利吉堡11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项目总投资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8万元,占总投资的2.27%。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主体工程:新建架空段包括新建线路双回架空长度2×0.3千米,单回路架空长度约3.5千米,全线按照单双回路混合架设,导线分裂数为单导线,导线型号为JL3/G1A-240/30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新建铁塔13基,永久占地面积约970平方米。拆除原110kV下利线2#、3#耐张塔,拆除导线长度0.3千米,不拆除塔基基础;在原2#、3#耐张塔旁边新建2基双回塔,新建线路与已建下利I线共塔。新建电缆段路径长度约0.22千米,包括下坪侧电缆路径长度约0.12千米和利吉堡侧电缆路径长度约0.1千米,采用单回电缆沟敷设,电缆沟长约200米,宽约1.1米,高约1.3米,电缆型号为ZC-YJLW03-Z-64/110-l×630。
2.辅助工程:配套光缆通信工程包括新建架空同塔双回段,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单回段地线采用1根48芯OPGW和1根JLB40A-80。电缆通道部分和进站部分采用非金属阻燃光缆。
3.仓储及其他:包括13个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占地面积共约 0.68公顷,电缆沟临时占地约0.28公顷;新建车行临时施工道路长约80米,宽约3.0米,占地面积0.02公顷;新建12处塔基人抬道路,长约6.6千米,宽约0.8米,占地面积0.53公顷,合计施工道路占地面积 0.55公顷;设置2处牵张场(每个占地约400平方米);1处跨越施工场地(占地约400平方米)
4.下坪220kV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拆除更换110kV线路保护装置1套,不涉及土建施工。
5.利吉堡110kV 变电站保护完善工程:拆除更换110kV线路保护装置1套,不涉及土建施工。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沉淀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合理制定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增加洒水降尘次数,雾霾天气一级预警情况下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拆除的铁塔塔材、导线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细化施工方案及线路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修整的人抬便道、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灌丛和荒草地,铁塔施工临时占地应选择在塔基附近平坦、植被稀疏地带,避让林木生长较为密集的区域。电缆沟挖方用于回填,少量弃方运至临近塔位下夯实或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活动,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弃渣排入水体,避免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电缆段采用埋地电缆,电缆金属护套按设计规程要求接地敷设,与其它设施的净距满足《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21-2016)的规定。架空段线路设计:一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二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三是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相应要求;四是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减少新开辟走廊;五是导线采用逆相序排列以降低电磁环境影响;六是新建线路双回段按设计要求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9米,单回段导线民房等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最低高度抬升为7.5米,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最低高度6.0米。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加强对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尽量不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同时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