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信用信息(翰城1981(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2017-12-2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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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信用信息(翰城1981(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类别 | 许可内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结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证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可决定日期 |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雅环审批〔2017〕49号 | 翰城1981(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普通 | 一、建设内容摘要:“新建3栋建筑(17+1F),2#为纯居住,1#、3#为商住,临街配套2层为商业裙房(含地下一层地下车库),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9904.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3313.5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400万元。”
二、环保内容摘要:“(一)建立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并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环境污染与纠纷。 (二)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结合施工影响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分布,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施工方式、施工时段。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及《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扬尘治理方面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减缓因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由雅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合理设计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等产生噪声设备的摆放位置,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消音、隔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五)合理设计地下停车场的进出口通道和换(排)气口,合理安置送、排风机、换气扇等机械设备,场内汽车废气通过通风井高出地面一定高度且远离住宅楼排放,避免汽车噪声、机械噪声和停车场内废气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六)对商业用房经营类型应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禁餐饮业项目入驻本小区,严禁产生高噪声污染的娱乐场点、机动车修配厂及其他超标排放噪声、废气的加工场入驻本小区,防止环境污染扰民纠纷。商业用房引入项目时,应按《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法规要求另行申报相关环保手续。 (七)认真落实环境风险措施,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发电设备储油间的地面防渗漏措施,并在柴油罐外修建导流沟和应急储油槽,用于收集泄露柴油,并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定期更换的柴油发电机废机油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申报,并送往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雅安西部网信产业园有限公司 | 91511800740048106P | | | | 511112xxxxxxxx5817 | 杨文言 | 2017-12-18 | 2099/12/32 | 雅安市环保局 | 正常 | 511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