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成功磋商三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发布时间:2023-12-15 08:58
来源:
浏览:
为积极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12月13日,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天全县司法局、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天全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相关负责同志和三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磋商会上,案件调查部门分别对三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企业环境违法事实、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专家评估意见进行了说明,各参会单位针对三家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及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发表意见。本次磋商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开原则,经会前协商、会中沟通,各方意见达成一致,最终三家企业均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并在本次磋商会上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同时,涉案企业也深刻认识到前期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将通过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引以为戒,进一步提升环保意识,自觉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此次磋商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是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开展的积极实践。接下来,天全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履职尽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