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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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省西河宝兴县防洪治理工程 | 宝兴县陇东镇、五龙乡 | 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 四川时实环安科技有限公司 | 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拟在宝兴县陇东镇与五龙乡实施西河防洪治理工程,本项目主要施工河段为西河及羊村沟支流,综合治理河长11.2千米,新建堤防17段,总长3.26千米;加固堤防10段,总长1.10千米;布置固床坝1座,穿堤涵管4座,固床坎9处,总长84米,征用各类土地面积 123.45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3360.67万元,项目环保投资150.65万元,环保措施投资占总投资额的4.48%。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排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基坑排水经水泵抽出后进入现场设置的经沉淀后自然沉淀后就近排入周边水体;拌和站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拌和站的混凝土生产利用;项目租用民房,依托农户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对废弃土石方进行洒水降尘,保持一定湿度;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避免渣土洒落,控制车速;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养护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搅拌楼进行封闭拌和机,传输带进行密闭,合理控制物料上料高度差及转运速度,砂石料进行遮盖并洒水降尘,筒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性能优良的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尽量昼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区机械设备,远离周边居民,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遵守交通规则,减轻交通噪声的干扰与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包括堤坝清理弃土、堤坝拆除废物,现场无法及时回填利用的弃渣运至临时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将其转运至宝兴县政府指定的弃渣场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可进行资源化回收的进行回收外售回收站,不可进行资源化回收的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隔油沉淀池废油经打捞后,采用桶装收集,由施工单位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用地和作业区域;表土层剥离、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以便用于后期的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应尽早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等的恢复工作。在施工中要严格控制线外扰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对鸟类等动物的影响,在动物活动频繁区域,设置宣传牌,增强过往人员的保护意识;废水必须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控制燃油泄漏,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禁止人为猎捕,开展外来物种入侵防治;采取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粉尘的污染等。 加强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制定施工方案,避开鱼类繁殖期;进行施工期间水质和水生生态监测;进行增殖放流;加强施工期管理。 强化土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报告中提出的水保措施,土石方开挖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规范柴油的运输和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不允许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占地范围外的林区,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私自野外用火,做好吸烟和生活用火等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器材的使用。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工程,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