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
序号 | 举报时间 | 举报所反映主要问题 | 调查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2017.12.14
| 投诉人反映:雅安市荥经县一名公司铁合金厂晚上1点至2点偷排巨大白色烟尘,投诉人怀疑一名铁合金厂偷排的烟尘导致了周围农田种植的蔬菜生长畸形。
| 雅安市荥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1、投诉中所反映的该公司2017年10月在办公室外增设了400立方米的排放污水收集池,经查,该收集池实际容积约为330立方米,目前暂未投入使用,修建目的主要用于销售淡季时储存多余电解液。 2、针对投诉信件中反映该公司存在夜间偷排生产废水的情况,荥经县环保局加大了对该企业夜查和暗查的力度,并要求该公司在厂区内安装监控设备,对厂区污水处理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目前暂未发现偷排行为。 3、为确保该公司生产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荥经县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每年开展两次污染物达标排放自行监测和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目前,因原监测设备安装时间较长,在维护厂家的建议下,该公司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更换,同时,已完成2017年度自行监测。 四、回访情况 调查处理后,荥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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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12.19
| 投诉人反映:名山区车岭镇天字村快速通道项目部混凝土搅拌站直排混凝土水和生活用水,已经一个多月了,田里面的大量泥鳅和黄鳝都死了。
| 此投诉已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处理:一、拌合站及周边排水情况 :成雅快速通道一标二工区拌合站位于名山区车岭镇天池村车新路旁,原有地貌为洼地,上游及周边排水为凌乱散排。拌合站出于自身排水需要及改善农村水利设施的公益安排,改凌乱散排为集中排水,分别在悔沟村村民陈昌军和陈真富的农田过境修建排水暗管和明渠,并提供了相应补偿,接入当地原有排水沟渠。同时拌合站内设三级沉淀池层层过滤沉淀,排放已达标。 二、村民利益纠纷情况: 1.当地村民就下游已修建好的原排水沟渠占用自家承包农田事宜,与当地村委存在补偿需求纠纷,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我站投入使用后,天池村村民张娟、任世华分别在下游我站排水明渠强行堵塞排水,造成上游排水满溢至农田。 2.在排水沟渠未修建完成时,从陈昌军、陈真富家农田排水,郑继茂借口水井在农田周边,纠集周边天池、悔沟村民数十人围堵拌合站、成雅快速通道项目部2次,要求提供补偿。 三、整改措施: 1.区成雅快速通道建设办公室和车岭镇工作人员多次组织施工单位和当地村民沟通,现已协商一致,并修建完善了排水暗管和明渠,接入了原有排水沟渠,并按村民要求增大原有排水管渠口径和下游沟渠高度,更换大口径的排水过路暗管,在后续工程进展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水量过境大小予以进一步完善。 2.经过与天池村和下游张娟、任世华等沟通,采取补偿措施,解决村委修建排水沟渠遗留问题,现已解除堵塞,实现正常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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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12.21
| 投诉人(匿名)反映:天全县小河乡沙坪村8组有一个无名厂(位于小河乡长安希望小学旁边),是用于化工浸泡造纸原料的,这个厂产生的臭味和噪音都特别大,还偷排污水至河里面。已向天全县环保局反映多次都没有及时处理。
| 天全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所反映的“无名厂”为天全县广茂竹材加工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属个体户,经营者为杨克香,该加工厂于2017年11月开始建设并投入生产,在网上进行了环评登记表备案。生产工艺主要为竹子—破碎—加碱水浸泡—产品。 二、调查情况 投诉人前期向我队反映后,我队执法人员对该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加工厂生产,未进行破碎,厂区内未闻到明显的臭味和刺激气味,浸泡池未发现偷排、漏排现象。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有两根软管连接至河边,经现场测试,两根软管主要是向河中抽水供厂区使用,在测试过程中未发现倒流现象。同时我队查阅了该加工厂环评登记表备案手续,发现该厂备案内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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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12.22
| 投诉人反映:名山区百丈湖永晟化工生产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粉尘,造成厂内员工和周围居民生活困难,投诉人自称是该厂员工。
| 2017年12月25日,名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永晟化工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因厂区生产设备防扬尘设施不完善,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到位,造成扬尘影响到厂区外茶田及附近居民。名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产整改,完善防扬尘设施设备,对已有粉尘污染的区域进行清洗治理,清除污染,整改为完成,未通过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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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7.12.26
| 投诉人反映:名山区茅河乡龙兴村五组无名家具厂喷漆、焚烧不明物体气味恶臭、生产污水直排入附件河流。
| 2018年1月9日,名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茅河乡政府工作人员对投诉人所提到的名山区茅河乡龙兴村五组无名家具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厂无相关环保手续,在无封闭的情况下进行喷漆,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厂下发了现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完善前不得生产。该厂负责人表示立即停止生产,近期内搬离现在生产区域。现场检查,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焚烧不明物体及生产污水直排入河流的环境破坏问题。2018年1月12日,名山区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电话回访,确认该厂已停止生产,目前正在联系其他地址,准备搬出名山。 2018年1月12日,名山区环保局于3点,4点,4点30分,给投诉人打电话回访,投诉人均未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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