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6 08:5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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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6日我局拟对《雅安天全110kV沙始线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4212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天全110kV沙始线增容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天全县

三、建设单位: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沙坪—始阳110kV线路增容工程,工程起于110kV沙坪变电站,止于110kV始阳变电站,通过新建杆塔、改造既有杆塔或利用既有杆塔更换导线,导线型号由JL/G1A-150/35更换为JL3/G1A-240/30。本次不涉及沙坪110kV变电站间隔建设及始阳110kV变电站间隔建设。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39万元,占总投资的7.88%。根据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安天全110kV沙始线增容工程建设规模的说明》,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主体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12.5千米,包括新建单回段、改造单回段、利旧双回段。新建单回段长约8.7千米,其中沿原路径走线段长约3.3千米,新选路径走线段长约5.4千米,均采用单回三角排列架设;改造单回段长度约2.4千米,利用原沙始线4#、6#~7#、9#、23#~24#杆塔更换导线(原导线型号为JL/G1A-150/35),采用单回三角排列架设;利旧双回段长度约1×1.4千米,利用原沙始线27#~33#杆塔(与既有110kV胜始线共塔)更换导线(原导线型号为LGJ-150),采用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新增杆塔26基,新增塔基占地面积0.169公顷,利旧杆塔13基(其中单回塔6基,双回塔7基)。拆除原110沙始线长度约12.5千米,涉及铁塔(不含基础)20基,其中新建单回段拆除18基,改造单回段拆除2基。

2.辅助工程:与110kV沙始增容线同塔架设1根 OPGW-48B1-90 48芯光缆,长度约12.5千米。

3.办公及生活设施:办公场地租用当地房屋,不进行临时建设。

4.仓储及其他:包括46个塔基施工临时场地,布置在新建铁塔及拆除铁塔附近(其中新建杆塔26基,拆除铁塔(不含基础)20基,每基临时占地0.004公顷,塔基施工临时占地为0.184公顷);新建施工人抬道路长约1.78千米,宽约1米,共计占地约0.178公顷;设置4个牵张场(每个占地面积约0.05公顷);2个跨越施工场(每个占地面积约0.015公顷)。材料站租用当地房屋,不进行临时建设。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禁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禁止在河流边设置施工营地等设施;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防治,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采用洒水降尘措施,雾霾天气一级预警情况下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塔基施工和架线,项目施工量小,工期短,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集中在昼间进行施工活动尽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拆除的铁塔塔材、导线等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绝缘子等不可回收物由施工单位运至当地指定地点处置;塔基挖方用于回填,少量余方在铁塔下夯实或拆除拦挡后进行植被恢复。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临时设施布置,细化施工方案及线路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修整的人抬便道及牵张场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灌丛和荒草地,避让林木生长较为密集的区域。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和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活动,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弃渣排入水体,避免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是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利用原沙始线路电力走廊走线,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二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三是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相应要求;四是新建单回段采用拟选塔中最不利塔型,通过耕地、园地、 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6.0米,通过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7.0米;改造单回段、利旧双回段采用拟选塔中最不利塔型,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16米和17米。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行维护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线路维护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植物保护知识的宣传,严禁破坏植物的行为,尽量避免对区域内的动植物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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