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13:1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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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坚定走好绿色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纲要,履行法治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纳入局中心工作强部署、重考核。把环境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局党组“一班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党组(党委)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200余人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抓好民法的学习,做到对民法典内容的准确理解。

(二)坚持法治先行,认真开展法制审查工作。一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涉及的环评审批坚持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行政处罚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备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征求了专家意见,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局内法制审查并完善档案管理,对处罚信息实行“双公示”, 依托“四川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进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信息均可在系统中进行查询;二是制订《法律顾问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三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报送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进展情况的函》要求,近一年,我局拟废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5件,已代市政府拟稿向省生态环境厅函清理进展情况。

(三)严格环境监管,持续深入开展“铁腕”执法工作。我局印发了《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和《关于纠正环境保护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的工作方案》,一是进一步理顺综合执法改革过程中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问题,二是执行行政执法“一事一卡两表”监督制度,促进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执法,三是通过开展“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问卷调查、现场走访、座谈调研等,充分了解服务对象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2020年1-9月,雅安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1件;罚款金额739.54万元。实施环保法配套办法9起,其中,限产停产案件4起,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案件4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

四是随着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雅编办发〔2019〕157号)及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关于罗述春等93名同志工作调动的通知》(雅组调〔2020〕110号)文件印发,雅安市已初步完成人员编制划定、上收工作。明确组建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设13个内设机构,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由原来的92名增加为102名。8个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原来的四个副科级、四个股所级统一明确为县(区)分局局长兼任大队长,设一名副科级副大队长。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于2020年10月15日举行揭牌仪式,正式成立。

(四)强化普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相关法律及依法行政等方面内容的学习。坚持会前学纪学法,先后集中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100余次;督促指导环境监察人员在企业检查工作的同时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认真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举办依法行政培训,邀请省厅法律专家、市检察院领导进行环保法律专场培训;坚持“送法”到企业,依托县(区)环境监察后督查工作,抽调部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组成宣讲组深入厂矿企业,把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业主(法人)。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6.5”世界环境日等组织开展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让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围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安全、污染防控、环保专项行动等全年环保重点工作,组织和引导新闻媒体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阳光政务》、《雅安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北纬网、电信广场LED屏幕等,多渠道、深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环保职能职责,法律法规。

(五)聚焦环境质量改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0年10月16日,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控指标中PM2.5平均浓度为2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PM10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优良天数率96.9%,同比提高5.2个百分点;预计能够完成省下PM2.5年均浓度低于30.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高于93.4%的年度工作目标。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升,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雅安市排名位居第一方阵,9月单月排名第2位,10月单月截至目前排名第2。水生态环境保持稳定。今年以来,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雅安市纳入国、省考断面水体全部达到优良,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达标率为100%;纳入河长制16条市管及以上河湖(含2座中型灌溉水库)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纳入考核的水功能区9个,水质达标率100%。全市无劣Ⅴ类水体,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趋于稳定。完成全市213个地块信息采集,12个地块、1个园区布点方案编制,12个地块土壤采样。促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2019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80.8%。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截至目前36家2019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完成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整改,50家完成监督性监测。强化拆除污染防控,重点监管单位拆除前必须编制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完成22个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43家企业有毒有害物质备案。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疫情以来,检查全市医疗机构335家次、医废暂存点185处次;全市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691.5吨,其中疫情医废11.646吨,累计安全处置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2.87吨。

(六)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提升审批效能。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行“三个一批”〔豁免管理一批(对10大类30小类行业实行环评豁免)、承诺审批一批(省生态环境厅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17大类44小类行业的基础上,新增9大类13小类行业)、加快推进一批〕环评管理,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了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库,当前库内共有378个建设项目。实施了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月调度机制,主动跟踪,主动介入,主动服务,深入项目一线,提前研判环境可行性,把困难和问题化解在前端。378个建设项目中,44%的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备案)手续,16%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40%的项目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严守红线,夯实生态本底。坚持在守住生态保护底线、红线的前提下,以为雅安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留足留够空间为指导,积极主动推进雅安市“三线一单”成果优化完善工作。已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了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我市“三线一单”成果优化完善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现己形成我市“三线一单”成果优化完善初稿,正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对接修改完善。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生态环境执法的技术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如对某些大气污染物(如油烟、恶臭气体) 排放的监测,许多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缺乏专业的检测仪器和能力,在执法时缺少有力的监测数据支撑,使不少环境违法案件因证据不足得不到查处,造成环境执法取证难、处罚难、落实难。

(二)现有队伍能力建设不能适应环保工作的繁重任务。基层环境监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县(区)人员紧缺,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环保执法机构建设相对落后,县(区)普遍存在执法机构人员少、法律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对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及市委四届五、六、七、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始终强化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思维,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集体决定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确责、履责、问责机制,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对县(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年度考评。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流程。按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同时,进一步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在推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取得积极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公众参与。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加强生态环保知识宣传普及。有效整合宣传媒介和环保公益组织,加强环保正反典型宣传报道,提高全民守法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新机制和途径,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环保问题,主动参与环境保护,营造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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