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2 09:2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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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坚定走好绿色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纳入局中心工作强部署、重考核。把环境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局党组“一班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涉及的环评审批坚持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行政处罚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备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征求了专家意见,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局内法制审查并完善档案管理,对处罚信息实行“双公示”, 依托“四川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进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信息均可在系统中进行查询。三是制订《法律顾问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里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四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按照要求成立案审委员会,配备至少两名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制审核人员信息库,结合建设“智慧法制”系统,不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建立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案件集体审议会正式议题开始前进行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学习内容涵盖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民法典、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监察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保密,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中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会议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等。二是严格按照《2023年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共300余人运用四川省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法,切实提升法治素养。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共283人通过法治教育网在线平台开展法律知识考试与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法律理论知识。

(二)多举措落实普法制度,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采用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法制园地专栏通过全文推送、图文释义等方式推送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强化普法宣传。本年度共推送50余篇相关推文。二是积极谋划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乡村、进学校活动,通过开展趣味问答、环保授课、参观环保设施等寓教于乐的方式,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相关活动信息被中国环境报头条刊登。本年度共开展相关活动10余次。三是结合“6.5”世界环境日、相关法律事实日和重大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利用展板、宣传栏、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普法力度,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坚持送法到企业,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及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对管理相对人开展针对性的环保法律法规现场宣传,提高行政相对人环境守法意识。五是注重“以案普法”、“以案说法”,通过环境法治教育现场会,对不予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环境法治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促进企业管理人员规范、守法、诚信经营;利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修复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向当地群众共计百余人次普及“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相关法律知识。

(三)深入开展“铁腕”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根据《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雅编发〔2019〕157号)》的要求,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责任制已得到落实。

1.规范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了相关监管和激励措施,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2023年将12家企业纳入了正面清单管理。

2.加强日常监管。2023年全市执法队伍开展对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592家次,“测管协同”检查49家次。

3.加强两法衔接。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与公安机关建立起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2023年截至12月20日移送拘留5起,移送刑事犯罪1起。同时在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同步接受检察机关的办案监督,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年,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1年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雅安市食药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实行)〉的通知》(雅公发〔2021〕109号),加强对食药环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4.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印发《雅安市生态环境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明确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收入的监督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2023年截至12月20日,全市下达处罚决定书51份,处罚金额400.26万元。

(四)加强执法与法制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                    

1.立机制。按照《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雅编发〔2019〕157号)明确雨城、名山、天全、芦山、宝兴、荥经、汉源、石棉、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驻各县(区)、经开区开展工作,与各县(区)、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实行“局队合一”运行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统一指挥。雨城、名山、天全、芦山、宝兴、荥经、汉源、石棉、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副科级),大队长由各县(区)、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2020年8月出台的《雅安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探索出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123456 工作法模式”(即:一个主体、两级行权、三个审核节点、四方协作、五个统一、六个科技成果支撑),有效解决我局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相关法制问题。

2.强队伍。目前,我局环境行政执法采取市县两级法制审查机制,市局法规与标准科配备专职人员2名,各县(区)配备兼职法制审核人员2—3名。严格法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做好全国统一式样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目前,共在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录入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08名。

3.提能力。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及专业水平,我局持续推进“全员、全年、全过程”大练兵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力度,增加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储备量。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体理论学习,并要求全市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电子政务综合管理平台学习中心及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移动执法系统答题平台进行在线答题,引导全市执法人员主动学习、勤于学习、自觉思考;二是搭建执法经验交流平台,提升执法水平。每个季度举办一次全市环境执法人员执法交流会,邀请省、其他市(州)的优秀执法人员授课,开展无人机、在线监测设备技术培训,并针对各县(区)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对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及法律适用条款的选用、证据的收集及疑点、难点,进行集中讨论,强化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开展交叉执法检查行动,以战促学,提升执法办案能力。202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暨开展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全面提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及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检查能力。四是健全学法制度。组织全市法制人员和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级部门举办的法治讲座20余场。发放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印的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读本40余套,将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参训人员均已完成学习,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组织开展全局人员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

(五)全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建立2023年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清单,将全市335个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库,其中56个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53个项目已完成登记备案,11个项目已经受理在批,36个项目正在编制环评手续。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落实专人专班进行跟踪服务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按月调度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进度。截至目前,完成129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总投资约172.95亿元,完成546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备案,总投资1283亿元。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今年来,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分析系统为全市100余个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六)聚焦环境质量改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力做好空气污染治理工作。一是推进工业源治理。严格管理涉颗粒物排放重点企业,密切关注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坚决打击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砖瓦窑、铁合金、锂电负极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预警发布后相关企业落实一厂一策减排措施,通过对企业用电监管、在线监控等手段,督促企业切实响应预警减排措施;二是强化移动源控制。开展重点路段老旧柴油货车排放监督抽测以及老旧柴油货车、在用车入户抽测和国六重型燃气车后处理装置查验严格执行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非道机械为重点开展在用车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移动源管控措施,严格执行限行措施,增加新能源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三是深化扬尘源整治。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管理要求,试点开展绿色标杆工地建设,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监督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从源头上加强扬尘防治管控。

截至12月20日,雅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23位,在全省15个重点城市暂居第1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9.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316天。优良天数89.3%。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1-10月雅安市10个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召开2023年雅安市水环境形势分析暨名山河、两合水帮扶督导联席会议,依托专家团队帮助县(区)梳理问题短板。制定印发《雅安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二是持续开展水质管控工作。督促县(区)加大对重点河流、重要污水处理设施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水环境风险管控,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国、省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创建。今年1月,荥经河(含经河)成功入选四川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为进一步推广宣传经验做法,3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在荥经县组织召开美丽河湖创建经验交流会,充分调动各县(区)积极性。目前,已组织天全县(天全河)和汉源县(汉源湖)完成2023年省级美丽河湖案例申报工作,正在等待省级审查。四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对照《四川省“三磷”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对2022年已整治问题开展“回头看”。目前,已整治8个问题无反弹情况,已完成“三磷”专项排查问题整治核查验收和挂网公示工作。制定并印发《雅安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截至目前,全市1494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1485个,已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组织县(区)开展县城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和自查,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和芦山县等4个县(区)11条水体进行现场复核,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

3.打赢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整治,全面完成55家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年度目标任务。省级下达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277697亩、严格管控任务面积14000亩,预计年底前完成相关工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严控土壤环境污染。

三、特色亮点工作

大力推行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行数字生态文明建设。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建设的“智慧法制系统”在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荣获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仅30例)。智慧法治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环境法治能力建设的“雅安新模式”,推动“环境信息化”向“法治智慧化”迈进,全面展示了雅安绿色数字产业成果。目前,智慧法制系统正在申请知识产权。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现有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不足。

目前,环境监管压力大、任务重,环境执法人员编制少、在岗人员更少,除支队、荥经执法大队在岗执法人数占核定编制数50%以上,其他7个县(区)均在50%以下,其中名山执法大队在岗执法人数2人,占核定编制数22%,实际仅有1名执法人员从事日常执法工作,难以满足日常执法监管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法制审核人员要求较高,新参加工作的新人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方有法制审核资格,加之县(区)局未设有专门的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都是兼职,市、县两级法制审核机制推进困难,市级法制审核压力大任务重。 

(二)人员专业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局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大多为环境保护专业,缺少法律相关知识,在办案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和运用不够深入,特别是在证据的收集、制作、问询等方面有待系统学习,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都有待提高。        

(三)执法装备保障严重不足。

目前,全市执法队伍实有执法装备数量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版》要求差距较大,而各县区执法装备仅有执法记录仪和终端设备,环境执法装备能力严重不足,难以满足行政执法的工作需求。

(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尚未完成。

我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目前仍然在进行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分职能职责还和其他部门有所交叉,对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和林业等部分划转的执法事项,目前还在探索开展阶段,执法改革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短板仍然突出。

环境监管网格由于处于乡镇、村社一级,受到编制限制和现有人员素质的制约,无专职的环保人员,以兼职为主,环保专业业务知识水平有限,虽能完成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三个环节的基本任务,但引导监管教育能力不足,尤其针对山区乡镇地广人稀,监管难度较大,系统性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还有待强化;资金投入有限,大多数乡镇、村社没有安排专门的环境网格化监管资金。

(六)执法与法制培训不足。

由于技术发展和疫情等原因,近年培训多采用网络或视频等远程培训,一方面培训人员因日常工作较多,未脱产培训,注意力不能时刻集中,导致培训效果不佳;另一方面缺少了同仁之间的交流,存在闭门造车情况。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促进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继续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厘清部门职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

(二)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执法新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坚决做到依法执法、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推进雅安市生态环境执法新常态,切实保障雅安市生态环境安全。

(三)健全长效机制加快补齐短板。

加快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执法格局,强化部门协作,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壮大执法力量,强化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织密执法网格;推进执法强能增效,紧抓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强抓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细抓执法管理制度化建设;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综合利用包容执法,审慎执法,首违不罚等手段,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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