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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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2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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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 雅市环审〔2022〕1号 | 2022-1-19 |
| 雅安昌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深加工项目 | 雅市环审〔2022〕5号 | 2022-1-19 |
| 四川慧泽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项目 | 雅市环审〔2022〕6号 | 2022-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