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关于雅安市名山工业园区橡胶厂
污染投诉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
接到省总队转来工业园区橡胶厂污染投诉(编号510000140500418)后,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詹定科(执法证号:512743)、王超(执法证号:513042)于2014年5月19日、27日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橡胶厂”基本情况
信中反映的“位于雅安市名山区蒙顶山工业园区的橡胶厂”名称为四川省雅安海燕橡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富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3122000003713,
该橡胶厂主要生产原料为废旧轮胎,有一台蒸吨数2吨的锅炉,燃料为煤炭,生产工艺为轮破—粗碎—轧粉—脱硫—炼胶—成品,设计年产量10000T再生橡胶。根据环评要求,该厂产生的锅炉废气、炼胶尾气、粉尘必须经处理设施处理完成后排放。目前该厂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废气和粉尘,处理率85%以上,炼胶尾气采用回炉燃烧进行处理。
二、现场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厂污染治理设施及专用电表运行正常,未发现该厂有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
经分析,可能是由于夜间的风力较大,导致炼胶尾气在进入锅炉燃烧处理时散逸至周边环境,对附近居民造成了影响。执法人员已要求企业:一是加强设施维护,定期检查,不得出现废气泄漏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二是加强对工人管理和培训,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今后工作
环境监察部门将继续强化对工业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增加检查、巡查的频次,并不定期地进行夜间暗访,确保环境安全。
经与投诉者联系,投诉者表示理解,基本满意。
雅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