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8月19日-8月21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8月22日-9月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5-2239837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邮 编:625000
2017年8月19日-8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公文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雅安多营青衣江大桥(搭沟漩码头渡改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雅环审批〔2017〕33号 | 2017-8-19 |
2 | 领地天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雅环审批〔2017〕34号 | 2017-8-20 |
3 | 蘭台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雅环审批〔2017〕35号 | 2017-8-21 |
1. /Files/file/20170901/2017090115584299429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