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保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信20170819022 )
发布时间:2017-09-05 17:2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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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批  2017年9月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信20170819022 雅安市汉源县九襄4A景区花海果都内修建钱记养鸡场,鸡粪处理不当引发恶臭,有黑壳虫蚊子。 雅安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钱记养鸡场”,全称为钱记鲜蛋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称“养殖公司”),该养殖场位于汉源县九襄镇三强村,该养殖公司距离北面约30米处有一农家乐,约150米处有10户村民住户,东南侧60-200米范围内有20户村民住户,距离G5京昆高速、G108线均超过500米,但处于九襄镇规划的“花海果都”内(拟规划的4A风景区)。
 
该养殖公司于2007年通过有机肥厂生物发酵处理畜禽粪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汉环建发〔2007〕62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经查,由于汉源县九襄镇4A级景区的逐步规划,目前该养殖场处于限养区。
 
2.养殖公司鸡舍鸡笼底部堆粪厚度最高处达80厘米,未及时清掏;现场臭味很重,气体刺鼻刺眼,主要成分为氨气和硫化氢,鸡粪周边有数量较多的黑壳虫和蚊虫。
 
3.对照环评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的有机肥生产车间未安装布袋除尘设施,未对养殖废水进行规范收集,未按环评对病鸡、死鸡进行深埋消毒处理。2009年、2010年两次扩建未办理环评手续。
 
4.经气体采样监测,该养殖公司厂界恶臭污染物未超标。
一、处理情况
  
1.对其未按环评要求设置布袋除尘设施、养殖废水排入外环境、两次扩建未办理环评手续三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计罚款19万元。
  
2.责令养殖公司立即清理堆积粪便,并委托中介机构完善有机肥料、臭气处置方案,防止恶臭气体扩散。
  
3.该养殖公司增量增频喷洒消毒、除臭药剂及防治黑壳虫药剂。建立粪便产生台账、清运台账,及时清理圈舍内产生的粪便,做到圈舍内粪便至少3天清运一次;成品有机肥料堆放场及时处理成品肥料,杜绝大量堆放。
  
4.对现有的有机肥进行消减目前,有机肥存量不足1.5千吨。
  
5.由汉源县人民政府制定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
  
6.通过与协办部门沟通,投诉反映的“黑壳虫”应为地鳖,对人畜和周边环境没有大的影响,养殖公司处理病死鸡的方法属于堆肥发酵法,符合农业部印发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7.在该养殖公司厂区下风向厂界外1米处和鸡粪发酵车间厂界外1米处进行气体采样,经监测报告显示,该养殖公司厂界恶臭污染物未超标。
二、回访情况
 
2017年9月3日我局通过对该养殖公司周边三个村34位村民的回访,31人对目前的整改情况表示满意,满意率91%。
三、下一步措施及整改情况
 
1.由汉源县环保局、农业局、九襄镇人民政府督促养殖公司于9月30日前完成成品有机肥料堆存处置工作,防止恶臭气体扩散。
 
2.由汉源县人民政府启动减养工作计划直至关闭。2017年底减养5万羽;2018年底减养 15 万羽;2019年底减养 8 万羽,每月落实减养工作。
  3.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关闭或搬迁该养殖公司,在此地不再进行任何养殖活动。
1.雅安市环保局:凌云扬
2.雅安市农业局:吴洪江
3.汉源县人民政府:谢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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