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3 12:0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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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雅安天全始阳至汇科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项目名称:雅安天全始阳至汇科110kV线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始阳镇

三、建设单位:四川汇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新建始阳变电站至汇科变电站110kV线路6.1千米,其中双回路段架空路径长度2×5.6千米,单回路段架空路径长度为0.5千米(0.2千米+0.3千米)。利用原110kV乐始线出线间隔,该间隔设备已建成,本次仅对该间隔二次保护、计量及通信设备改造或新增,不新增用地。补充评价新建110kV汇科变电站,变电站建设规模:①主变采用户外布置,本期、终期均为1×6MVA;②110kV配电装置采用AIS户外布置;③110kV出线本期、终期均为4回;④10kV出线本期、终期均为5回;⑤110kV无功补偿2×3600kvar;⑥35kV整流变本期2×22MVA,终期2×22MVA+1×20MVA。本评价对110kV汇科变电站按本期规模进行。

六、主要的环保措施(设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线路施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本项目应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生物量损失,避免惊扰野生动物;站区四周砌挡土墙,临时堆土场设置拦挡、遮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施工前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对站址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合理堆放和养护,以便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植被。

2.线路路径尽可能减小林木密集区内走线长度,若经过林木密集区时采用提升架线高度,对不满足净距要求的零星树木进行削枝,减少树木砍伐;尽量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新建施工运输道路和人抬便道;新建施工人抬便道,塔基定位、施工临时占地、牵张场等设置应尽量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以减少植被扰动。

3.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防火、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程废物及时运出妥善处理;禁止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下河。

4.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将余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迹地恢复,选择区域内植物,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在12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进行夜间施工或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须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尽量选择在放假期间进行;经批准后,应在批准的范围和时间内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进出口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许可证》,严禁夜间开展基础施工。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易产生噪声的设备远离站界和敏感点设置;噪声影响严重的施工场地、敏感地点附近施工采用临时高隔声围挡,减轻噪声影响。

3.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

(三)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总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的管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2、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施工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停止基础开挖;运输车辆实行封闭,严格控制土方装载量,土方装载的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挡板,防止土方撒落,合理制定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经过村庄应减速缓行,严禁超速。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雅办函〔2017〕17号)中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四)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新建汇科110kV变电站施工人员、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设施收集后用于农肥;扩建间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经沉淀池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固体废物

线路塔基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工程建设产生的弃土弃渣,在塔基处夯实后进行植被恢复;拆除的导线、铁塔、金具、绝缘子等由建设单位回收综合利用或处理,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新建变电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110kV配电装置选用AIS户外布置;减少站内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2.输电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双回塔段采用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根据线路施工设计,线路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5.0米,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线路通过公众曝露区域、工业园区等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5.0米;架空线路运行后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的限值要求,工频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的评价标准。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0dB(A)(距主变2米处)的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将主变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线路架空段路径避让集中居民。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输电线路运行后无废污水产生。

(四)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应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含油设备加强检查维护,无“跑、冒、滴、漏”现象,不发生油类流入地下水、渗入土壤情况;事故油池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毫米厚防渗涂层等多层防渗措施,有效防渗系数等效于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具有防水、防渗漏功能,并设置呼吸孔,安装防护罩,防杂质落入。

(五)固体废物

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

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加强用火管理;在线路巡视时避免引入外来物种;禁止维护人员将废水、废物排入水体。

(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新建变电站站内设置有效容积30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流入主变正下方的事故油坑内,经事故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和事故油池均采取防渗措施,事故油管理需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规定。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置

同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检查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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